采购公示正文 | |||||||||||||||||||||||||||||||||||||||||||||||||||||||||||||||||||||||||||||||||||||||||||||||||||||||||||||||||||||||||||||||||||||||||||||||||||||||||||||||||||||||||||||||||||||||||||||||||||||||||||||||||||||||||||||||||||||||||
****股份有限公司江山公司关于显示屏及会议系统单*来源采购公示
****股份有限公司江山公司关于江山市双塔街道和贤村党建大楼信息化采购项目,采购人为****股份有限公司江山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1、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江山市双塔街道和贤村党建大楼信息化采购。
2、单*来源采购原因 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印发****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版)的通知》(中电信采供〔****〕**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D***项目成交后进入履约阶段,本阶段采购供应链管理部门根据成交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供货通知书等)或合同的要求采购项目所需的工程、货物和服务。在售前营销阶段通过合作伙伴选择程序确定合作伙伴或供应来源,并严格按照内控管理规定规范履行审批决策流程的;或客户发出的书面通知或双方签订的合同等材料中已明确产品型号和制造供应来源的,按规定履行单*来源采购程序;其它情况按规定组织招标或其他方式采购。该项目前向中标合同已明确产品规格型号和制造供应来源的,适用单*来源采购方式。 3、单*来源采购供应商 【衢州大秦科技有限公司】 4、公示媒介和期限 ****供应链系统(****)(*****://******.************.***.**/****-******/**********)。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5、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3天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股份有限公司江山分公司 地 址:江山市江滨*区***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股份有限公司江山分公司 日 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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