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市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第*期)设计
招 标 公 告
******[***3]第8号
本招标项目樟树市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第*期)设计招标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和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投资 ***** *元,规划用地面积约 *** 亩,项目主要建设湖羊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场总用地面积约***亩,建构筑物*****平方米,包含羊舍*****平方米,仓库***平方米,辅助工作台***平方米、农产品加工中心****平方米、有机肥加工中心****平方米、消毒室、消毒池****平方米、测定、饲料等配套服务用房****平方米等,以及公用、室外、环保、水电、设施设备等配套工程。
2.2招标范围:概算、地质勘察、图审、方案设计、方案评审、初步设计、全部施工图设计(包括且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强弱电、人防、智能化,暖通、空调、幕墙、园林、亮化设计、绿建设计及评审、消防设计及评审、总平面及室外管网、室内装修设计、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各类评审费用不再另行计费,取得相关部门批复批准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等,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其中地质勘察、施工图审查、按樟树市及相关规定由中标方报甲方同意后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第*方实施);(详见附件*设计任务书)。
2.3本项目控制价: ***.***元(设计费实际结算按照国家有关计费标准(《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年修订本)相关标准)基价的**%计算,市里文件中设计概算(5%)计费。最终设计费取费基数为经樟树市财政部门审核通过的施工图预算控制价(如果设计等费用最终经计算超过***.***元,则设计等费用按***.***元计,如果低于***.***元,则按实际费用计算)。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工期延长、后期服务等,勘察设计等费用不予增加。投标人必须响应此**报价,如不响应作无效标处理。
2.4 标段划分:1个设计标段。
3.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资质等级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设计负责人须为*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提供设计负责人有效资格的注册证书,设计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提供开标当月前连续缴纳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
(5)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凭证;
(6)投标申请人(勘察、设计单位)根据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号)的要求,不再执行赣建办【****】**号文《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实施信息告知承诺制,只需要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即可。开标时提供已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7)《建设工程投标人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
4.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3月**日至****年4月9日起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 ****年4月**日 9时**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交易系统,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不需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人也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因此引起的*切问题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樟树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招 标 人:***************
地 址:樟树市杏佛路财政局*楼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樟树市杏佛路**号
联 系 人:*** 电 话:***********
***************
***3年 3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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