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年度社会化保障项目(干洗店)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度社会化保障项目(干洗店)
预算金额:*** *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招标内容:引进干洗店1个,营业面积约为**平方米;为采购单位人员(相当于小型社区规模)提供衣物干洗、清洁、保养、烘干、熨烫、缝纫等服务,为采购单位提供布草洗涤、消毒、熨烫服务;
2、资产管理
①交由投标人使用的经营场所等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所有权归采购单位,投标人负责使用、管理和维护,因维护、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采购单位免费为投标人提供营场所,不收取房屋设施和场地使用管理费。投标人负责全部经营性资金投入,独立自主经营,经营过程中消耗的水、电、气、热费、经营场所及设施维修等费用自理;
②投标人在经营过程中确需增加固定资产的,必须先向采购单位申报拟购资产目录,待我单位审核认可并由双方进行市场**调查后,对投标人所购资产可作固定资产处理。对新增的固定资产,其折旧率、折旧期限、合同期满后的处置意见由采购单位与投标人协商确定;
③投标人因经营需要对经营场所各功能区水、电、气、热等的装修和改造,其改造方案、装修效果图由投标人提出,经采购单位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经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④投标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如果确实需要应先向我单位提出申请,经采购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
⑤投标人不得安装或使用带有定位、录像、录音等用电设备,防盗监控不得连接互联网,使用单机并且不得对录像视频进行拷贝。
3、经费保障
服务投标人独立运营,按照相关收费标准,主动按时缴纳经营所产生的水、电、气、热等能耗费用和物业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到期后,视中标单位服务质量和满意度评价续签合同,续签时间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关经营范围;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提供从业经营人员健康证明;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年6月-**月连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设备、人员相关证明材料;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项目的招标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对存在围标串标、虚假投标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经调查属实的,根据违规情形和性质,依据军队相关文件,给予1年、2年、3年、终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措施。(*)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以上内容的证明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军队采购网”查询截图为准(外地企业可在公司注册地进行查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无需满足上述条件,但须符合以下条件:(1)提供正在经营门店的营业执照及证明材料;提供从业经营人员健康证明;(2)提供在经营门店的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承诺函(格式自拟); (3)提供近3年无不良经营行为声明函(格式自拟); (4)提供正在经营门店营业执照上经营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不得为港澳台及外国国籍); (5)提供正在经营门店营业执照上经营者的无犯罪情况证明(提供承诺函,具体格式自拟)。注:投标人资格证明相关文件扫描件以***格式(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资质证明文件上传成功后,请在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前,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注意事项:
1.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2.投标人投标报价须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相关的费用,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元由中标单位向我公司支付。
3.中标单位须在本项目成交后向代理公司提供*份纸质版的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内容须包含系统上传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及分项报价表;纸质版的报价文件按照顺序胶装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的报价文件移交代理公司。
4.所有未尽事宜在招标活动结束后,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要求签订合同。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位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
联系方式:***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公园路**号办公楼*楼
联系方式:董女士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年度社会化保障项目(干洗店)流标及*次招标公告.***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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