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办公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编号:
本项目于****-**-** **:**:**发布公告,报价时间为****-**-** 9:**~**:**。现将本次竞价结果公布如下:
本次竞价共有7家供应商提交了报价。
经评审,报价有效的供应商为6家,报价情况如下: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报价(元) | 报价时间 |
---|---|---|
************ | ***,***.** | ****-**-** **:**:** |
茂名市茂南区佳讯办公设备经营部 | ***,***.** | ****-**-** **:**:** |
茂名市茂南区富鑫办公设备经营部 | ***,***.** | ****-**-** **:**:** |
茂名市致想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广州长方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茂名市油城电脑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 ***,***.** | ****-**-** **:**:** |
(先按**从低到高,再按报价时间从先到后排序)
经评审,1家供应商不能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具体如下:
供应商名称 | 原因 |
---|---|
********** | 没有有效的对需求响应进行响应 |
成交供应商:************
成交时间:****-**-** **:**:**
成交金额:******.**,大写(人民币):***********元*角。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报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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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为满足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办公设备维修及保养工作需要,有效保障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的办公设备运行稳定,拟采购办公设备维修服务商一名,服务期为1年。 二、服务具体要求。 1.服务对象:办公设备维修及保养服务。 2.服务时间:服务商除国家法定假日外的其他时间(含周末及学校寒暑假),应相应安排人员对学校的故障设备进行检修。具体工作时间安排如下:①开学前后两周(6:00—24:00);②其余工作时间(8:00—12:00,14:30-18:30,19:40—21:40)。 3.响应时间:30分钟。 4.修复时间:简单维修在2小时内完成;复杂维修在1天内完成。预计故障设备在2小时内无法修复的,服务商须在报修后3小时内无偿提供同类机型替代设备,直至原设备修复完毕。 5.服务方式:工作时间现场服务;非工作时间提供电话、远程服务,必要时现场服务。 三、服务采购报价要求。采购预算总价为总包价,包括维修服务商根据用户要求到达设备现场进行维修服务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派驻人员产生的所有费用、设备零配件费(含电源线、数据线等)、设备维修服务费、打印复印设备的耗材费、投影设备的耗材费(如投影机光源、幕布电机、投影幕电动遥控器、30米以内的数据线等)、外出办事费用、通信费、设备送修的交通费、保险费、技术培训费以及各种税费等项目实施期间所产生的任何其他费用。 四、服务实施范围。学校三大校区(官渡校区、光华校区、西城校区)需要维修的办公设备的总数量为3102台(其中615台投影机:2008年58台;2009年2台;2010年17台;2011年12台;2012年26台;2013年45台;2014年41台;2015年44台;2016年109台;2017年22台;2018年29台;2019年93台;2020年99台;2021年14台;2022年4台),本次采购要求办公设备台套数量在合同签订年限和数量的基础上增减幅度未超过20%,服务商均予以免费维修,服务合同总价不变;如增减幅度超过20%,超出部分按投标的单台设备维修服务价增减总价格。 以下几种情况属于维修保养范畴: 新购办公设备暂未办理固定资产建账手续,获我校资产管理部门认定的,服务商应给予维修; 随仪器设备使用的办公设备未单独办理固定资产建账手续,获我校资产管理部门认定的,服务商应给予维修。 备注:上述设备在进入维保服务目录前是能正常使用的,合同签订前学校与服务商逐一确认进入维保目录的设备。 五、服务实施内容。维修服务范围包括办公、实验教学、科研所需的上述设备及配套外设、耗材、软件的安装、调试、培训及系统应用服务。 按照学校实际维护、维修的需求,结合目前学校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服务商需有如下的服务: 1.硬件设备检查。服务商应在合同签署前,提供一份详细的学校设备检查报告,包括设备明细清单、工作状况、工作环境和分布地点等,在之后的维修维护工作中记录和整理维修工作的各项资料,录入服务商的运维管理系统,以便于学校的科学管理。 用户和服务商对硬件是否人为损坏有争议的,应送法定的检测机构检测。检测、鉴定费用由服务商垫付,并根据检测、鉴定结果,由责任方承担。对于难以检测、鉴定的,服务商应当提供人为损坏的证据,不能提供人为损坏证据的,服务商应当承担维修责任。 2.硬件维修、更换及取修。服务商提供硬件维修服务,如硬配件无法维修则应予以更换全新的硬配件,所有更换的硬配件应保证为全新的原型号规格的硬配件或全新的性能优于原有硬配件的硬配件,且费用应计入投标价格内,并保证同一故障硬配件维修更换后至少有三个月的保修期。维修人员不能带走更换下来的旧硬配件。 处于厂家质保期内的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商也须负责维修。服务商可通过厂家保修方式处理故障,也可自行维修,但服务要求严格按照本采购项目的服务要求执行。 不能现场解决的故障,须于当日把故障设备取回公司进行修理的,由服务商协助西城校区的用户办理设备离校手续。 3.设备配套耗材更换。打印机、复印机、一体机的电源线、数据线、墨盒、硒鼓、鼓芯、加粉,投影机的光源、液晶片、幕布电机、投影幕电动遥控器、30米以内的数据线,服务器(工作站)的鼠标、键盘、电源线、数据线等耗材添加更换。 学校可以根据设备耗材的特殊使用需要,要求中标服务商提供不超过保修设备数量5%的特殊墨盒和投影机光源作为备用,具体使用时双方协商。(投影机灯泡的更换时间,一是根据灯泡使用时间,二是根据现场目测投影效果,在有争议的情况下,以数字式光照度计实测的亮度作为依据,具体达到更换灯泡的亮度值由双方技术人员共同测试确定。) 4.软件实施对象。服务商负责安装维护学校使用的各类打印机、扫描仪、投影机等的驱动程序。 5.培训服务。服务商要向用户提供必要的硬件及软件的使用操作等培训,保证用户能够独立使用办公设备工作所需资源。在维修过程中能够针对用户普遍存在问题和需求,做出培训计划,并按用户要求执行。 6.维修记录和分析服务。服务商每次履行维保服务均须如实填写维修服务单(含用户意见)(一式三份),用户、服务商及设备管理部门各保存一份。用户填写意见并签名确认后,于每周星期一上午下班前向设备处提交上一周的维修服务单,以便了解维修服务情况。维修服务商应有运维管理系统,建立专用的维修档案,用于记录每次服务的内容和所做的操作,及时录入数据,每周更新一次,提高运维保障效率;能在学校需要维保数据时,一天内提供所需数据。 7.制作并黏贴不干胶标签。在合同生效后一周内,将印有维保服务联系方式及投诉方式的不干胶标签制作完成并黏贴于维保设备显眼位置。 六、服务形式。 1.现场服务。服务商指派专业且拥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工程师4名以上(含4名)在学校驻点。(工程师均需具备两年或以上复印机、投影机等办公设备的维修工作经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近三个月在中标服务商单位缴纳社保的凭证复印件) 2.电话服务与技术支持。服务商应设立专线服务电话,提供服务时间内(①开学前后两周(6:00—24:00);②其余工作时间(8:00—12:00,14:30-18:30,19:40—21:40)的电话受理服务,提供保障和技术支持。 3.备品备件。服务商应在学校建立常用设备备件库,向用户提供常用的备品备件,保证出现硬件故障时能及时恢复设备的正常使用。 4.驻点工程师要求。驻点工程师必须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驻点工程师应严格遵守学校的工作时间,工作期间不得从事其它活动;驻点工程师应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 七、服务质量。 1.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商应保证在接到用户报修电话后,在30分钟内到达服务现场。 2.解决故障时间。简单维修在2小时内完成;复杂维修在1天内完成。技术人员不能现场解决的故障,须于当日把故障设备取回公司进行修理,在该产品修理妥当后,送回用户。服务商须尽力缩短整个送修过程的时间,每次取修不得超过1天。预计故障设备在2小时内无法修复的,服务商须在报修后3小时内无偿提供同类机型替代设备,直至原设备修复完毕。 3.服务效果及跟踪。服务商应保证设备维修完成后能正常使用,如修复后的打印机打出的字迹须清晰,修复后的投影机须能够清晰展示画面。学校将按照国家标准来界定维修服务是否完成。 八、用户投诉及违约责任。 1.设置服务质量履约保证金。以合同总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中标服务商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缴纳。设备处向用户开通投诉建议邮箱、热线电话,用户可通过邮箱或电话对中标服务商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进行投诉和提出建议。 视中标服务商不能按合同履约的情况如下: ①用户的每次有效投诉直接与履约保证金挂钩,中标服务商从受到有效投诉第二次开始(含第二次),将视中标服务商不能按合同履行维修任务,每次投诉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壹仟元人民币;当受到有效投诉第二次时,该中标服务商不得参加下一年的投标。 ②不能在报修后3小时内无偿提供同类机型替代设备的,将视中标服务商不能按合同履行维修任务,每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壹仟元人民币。 ③服务商不能在每周一上午下班前提交上一周维修服务单的、没有建立或没有实时更新专用维修档案的、不能按学校要求一天内提供相应报告的,将视中标服务商不能按合同履行服务任务,每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伍佰元人民币。 对于中标服务商不能按合同履约的其他行为,每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伍佰元人民币,该履约保证金的余额在履约责任期满由中标服务商向学校提交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书面申请, 学校在接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服务商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如遇寒暑假或不可抗力因素顺延)。 对于中标服务商全部不能按合同履约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对于给学校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中标服务商须对超出部分予以赔偿。2.用户投诉处理。服务商的工程师从受到有效投诉第二次开始(含第二次),则取消该工程师的服务资格,服务商必须无条件改派其他工程师。服务商设有专职的项目经理负责响应用户服务需求,项目经理对用户的投诉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做出有效回复。设备处统计维修服务单,建立用户意见反馈信息登记表,向用户发放中标服务商维保满意度调查问卷,当调查结果为“不满意”时,该中标服务商不得参加下一年的投标。 3.服务争议协调。学校与中标服务商成立服务争议协调小组,小组有3人(服务商1人,学校委派2人)组成,对维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协调,并做出最后决定。 4.违约责任。服务商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的,学校有权终止合同,由此给学校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服务商承担。 5、事故责任。驻点工程师进校维保期间应注意安全,若因服务商人员原因造成火灾、触电、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中毒、中暑、伤亡等各类安全事故的,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责任均由服务商承担,校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 *** | 台 | ************ | **,***.** | |
一、总体要求。为满足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办公设备维修及保养工作需要,有效保障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的办公设备运行稳定,拟采购办公设备维修服务商一名,服务期为1年。 二、服务具体要求。 1.服务对象:办公设备维修及保养服务。 2.服务时间:服务商除国家法定假日外的其他时间(含周末及学校寒暑假),应相应安排人员对学校的故障设备进行检修。具体工作时间安排如下:①开学前后两周(6:00—24:00);②其余工作时间(8:00—12:00,14:30-18:30,19:40—21:40)。 3.响应时间:30分钟。 4.修复时间:简单维修在2小时内完成;复杂维修在1天内完成。预计故障设备在2小时内无法修复的,服务商须在报修后3小时内无偿提供同类机型替代设备,直至原设备修复完毕。 5.服务方式:工作时间现场服务;非工作时间提供电话、远程服务,必要时现场服务。 三、服务采购报价要求。采购预算总价为总包价,包括维修服务商根据用户要求到达设备现场进行维修服务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派驻人员产生的所有费用、设备零配件费(含电源线、数据线等)、设备维修服务费、打印复印设备的耗材费、投影设备的耗材费(如投影机光源、幕布电机、投影幕电动遥控器、30米以内的数据线等)、外出办事费用、通信费、设备送修的交通费、保险费、技术培训费以及各种税费等项目实施期间所产生的任何其他费用。 四、服务实施范围。学校三大校区(官渡校区、光华校区、西城校区)需要维修的办公设备的总数量为3102台(其中复印机93台:2008年5台;2009年4台;2010年2台;2011年7台;2012年5台;2013年5台;2014年14台;2015年3台;2016年9台;2017年4台;2018年12台;2019年10台;2020年5台;2021年5台;2022年3台。),本次采购要求办公设备台套数量在合同签订年限和数量的基础上增减幅度未超过20%,服务商均予以免费维修,服务合同总价不变;如增减幅度超过20%,超出部分按投标的单台设备维修服务价增减总价格。 以下几种情况属于维修保养范畴: 新购办公设备暂未办理固定资产建账手续,获我校资产管理部门认定的,服务商应给予维修; 随仪器设备使用的办公设备未单独办理固定资产建账手续,获我校资产管理部门认定的,服务商应给予维修。 备注:上述设备在进入维保服务目录前是能正常使用的,合同签订前学校与服务商逐一确认进入维保目录的设备。 五、服务实施内容。维修服务范围包括办公、实验教学、科研所需的上述设备及配套外设、耗材、软件的安装、调试、培训及系统应用服务。 按照学校实际维护、维修的需求,结合目前学校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服务商需有如下的服务: 1.硬件设备检查。服务商应在合同签署前,提供一份详细的学校设备检查报告,包括设备明细清单、工作状况、工作环境和分布地点等,在之后的维修维护工作中记录和整理维修工作的各项资料,录入服务商的运维管理系统,以便于学校的科学管理。 用户和服务商对硬件是否人为损坏有争议的,应送法定的检测机构检测。检测、鉴定费用由服务商垫付,并根据检测、鉴定结果,由责任方承担。对于难以检测、鉴定的,服务商应当提供人为损坏的证据,不能提供人为损坏证据的,服务商应当承担维修责任。 2.硬件维修、更换及取修。服务商提供硬件维修服务,如硬配件无法维修则应予以更换全新的硬配件,所有更换的硬配件应保证为全新的原型号规格的硬配件或全新的性能优于原有硬配件的硬配件,且费用应计入投标价格内,并保证同一故障硬配件维修更换后至少有三个月的保修期。维修人员不能带走更换下来的旧硬配件。 处于厂家质保期内的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商也须负责维修。服务商可通过厂家保修方式处理故障,也可自行维修,但服务要求严格按照本采购项目的服务要求执行。 不能现场解决的故障,须于当日把故障设备取回公司进行修理的,由服务商协助西城校区的用户办理设备离校手续。 3.设备配套耗材更换。打印机、复印机、一体机的电源线、数据线、墨盒、硒鼓、鼓芯、加粉,投影机的光源、液晶片、幕布电机、投影幕电动遥控器、30米以内的数据线,服务器(工作站)的鼠标、键盘、电源线、数据线等耗材添加更换。 学校可以根据设备耗材的特殊使用需要,要求中标服务商提供不超过保修设备数量5%的特殊墨盒和投影机光源作为备用,具体使用时双方协商。(投影机灯泡的更换时间,一是根据灯泡使用时间,二是根据现场目测投影效果,在有争议的情况下,以数字式光照度计实测的亮度作为依据,具体达到更换灯泡的亮度值由双方技术人员共同测试确定。) 4.软件实施对象。服务商负责安装维护学校使用的各类打印机、扫描仪、投影机等的驱动程序。 5.培训服务。服务商要向用户提供必要的硬件及软件的使用操作等培训,保证用户能够独立使用办公设备工作所需资源。在维修过程中能够针对用户普遍存在问题和需求,做出培训计划,并按用户要求执行。 6.维修记录和分析服务。服务商每次履行维保服务均须如实填写维修服务单(含用户意见)(一式三份),用户、服务商及设备管理部门各保存一份。用户填写意见并签名确认后,于每周星期一上午下班前向设备处提交上一周的维修服务单,以便了解维修服务情况。维修服务商应有运维管理系统,建立专用的维修档案,用于记录每次服务的内容和所做的操作,及时录入数据,每周更新一次,提高运维保障效率;能在学校需要维保数据时,一天内提供所需数据。 7.制作并黏贴不干胶标签。在合同生效后一周内,将印有维保服务联系方式及投诉方式的不干胶标签制作完成并黏贴于维保设备显眼位置。 六、服务形式。 1.现场服务。服务商指派专业且拥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工程师4名以上(含4名)在学校驻点。(工程师均需具备两年或以上复印机、投影机等办公设备的维修工作经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近三个月在中标服务商单位缴纳社保的凭证复印件) 2.电话服务与技术支持。服务商应设立专线服务电话,提供服务时间内(①开学前后两周(6:00—24:00);②其余工作时间(8:00—12:00,14:30-18:30,19:40—21:40)的电话受理服务,提供保障和技术支持。 3.备品备件。服务商应在学校建立常用设备备件库,向用户提供常用的备品备件,保证出现硬件故障时能及时恢复设备的正常使用。 4.驻点工程师要求。驻点工程师必须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驻点工程师应严格遵守学校的工作时间,工作期间不得从事其它活动;驻点工程师应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 七、服务质量。 1.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商应保证在接到用户报修电话后,在30分钟内到达服务现场。 2.解决故障时间。简单维修在2小时内完成;复杂维修在1天内完成。技术人员不能现场解决的故障,须于当日把故障设备取回公司进行修理,在该产品修理妥当后,送回用户。服务商须尽力缩短整个送修过程的时间,每次取修不得超过1天。预计故障设备在2小时内无法修复的,服务商须在报修后3小时内无偿提供同类机型替代设备,直至原设备修复完毕。 3.服务效果及跟踪。服务商应保证设备维修完成后能正常使用,如修复后的打印机打出的字迹须清晰,修复后的投影机须能够清晰展示画面。学校将按照国家标准来界定维修服务是否完成。 八、用户投诉及违约责任。 1.设置服务质量履约保证金。以合同总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中标服务商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缴纳。设备处向用户开通投诉建议邮箱、热线电话,用户可通过邮箱或电话对中标服务商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进行投诉和提出建议。 视中标服务商不能按合同履约的情况如下: ①用户的每次有效投诉直接与履约保证金挂钩,中标服务商从受到有效投诉第二次开始(含第二次),将视中标服务商不能按合同履行维修任务,每次投诉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壹仟元人民币;当受到有效投诉第二次时,该中标服务商不得参加下一年的投标。 ②不能在报修后3小时内无偿提供同类机型替代设备的,将视中标服务商不能按合同履行维修任务,每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壹仟元人民币。 ③服务商不能在每周一上午下班前提交上一周维修服务单的、没有建立或没有实时更新专用维修档案的、不能按学校要求一天内提供相应报告的,将视中标服务商不能按合同履行服务任务,每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伍佰元人民币。 对于中标服务商不能按合同履约的其他行为,每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伍佰元人民币,该履约保证金的余额在履约责任期满由中标服务商向学校提交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书面申请, 学校在接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服务商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如遇寒暑假或不可抗力因素顺延)。 对于中标服务商全部不能按合同履约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对于给学校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中标服务商须对超出部分予以赔偿。2.用户投诉处理。服务商的工程师从受到有效投诉第二次开始(含第二次),则取消该工程师的服务资格,服务商必须无条件改派其他工程师。服务商设有专职的项目经理负责响应用户服务需求,项目经理对用户的投诉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做出有效回复。设备处统计维修服务单,建立用户意见反馈信息登记表,向用户发放中标服务商维保满意度调查问卷,当调查结果为“不满意”时,该中标服务商不得参加下一年的投标。 3.服务争议协调。学校与中标服务商成立服务争议协调小组,小组有3人(服务商1人,学校委派2人)组成,对维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协调,并做出最后决定。 4.违约责任。服务商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的,学校有权终止合同,由此给学校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服务商承担。 5、事故责任。驻点工程师进校维保期间应注意安全,若因服务商人员原因造成火灾、触电、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中毒、中暑、伤亡等各类安全事故的,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责任均由服务商承担,校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 ** | 台 | ************ | 8,***.** | |
一、总体要求。为满足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办公设备维修及保养工作需要,有效保障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的办公设备运行稳定,拟采购办公设备维修服务商一名,服务期为1年。 二、服务具体要求。 1.服务对象:办公设备维修及保养服务。 2.服务时间:服务商除国家法定假日外的其他时间(含周末及学校寒暑假),应相应安排人员对学校的故障设备进行检修。具体工作时间安排如下:①开学前后两周(6:00—24:00);②其余工作时间(8:00—12:00,14:30-18:30,19:40—21:40)。 3.响应时间:30分钟。 4.修复时间:简单维修在2小时内完成;复杂维修在1天内完成。预计故障设备在2小时内无法修复的,服务商须在报修后3小时内无偿提供同类机型替代设备,直至原设备修复完毕。 5.服务方式:工作时间现场服务;非工作时间提供电话、远程服务,必要时现场服务。 三、服务采购报价要求。采购预算总价为总包价,包括维修服务商根据用户要求到达设备现场进行维修服务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派驻人员产生的所有费用、设备零配件费(含电源线、数据线等)、设备维修服务费、打印复印设备的耗材费、投影设备的耗材费(如投影机光源、幕布电机、投影幕电动遥控器、30米以内的数据线等)、外出办事费用、通信费、设备送修的交通费、保险费、技术培训费以及各种税费等项目实施期间所产生的任何其他费用。 四、服务实施范围。学校三大校区(官渡校区、光华校区、西城校区)需要维修的办公设备的总数量为3102台(其中传真机28台:2008年7台;2009年0台;2010年1台;2011年3台;2012年4台;2013年1台;2014年4台;2015年1台;2016年2台;2017年3台;2018年1台;2019年0台;2020年1台;2021年0台;2022年0台。,本次采购要求办公设备台套数量在合同签订年限和数量的基础上增减幅度未超过20%,服务商均予以免费维修,服务合同总价不变;如增减幅度超过20%,超出部分按投标的单台设备维修服务价增减总价格。 以下几种情况属于维修保养范畴: 新购办公设备暂未办理固定资产建账手续,获我校资产管理部门认定的,服务商应给予维修; 随仪器设备使用的办公设备未单独办理固定资产建账手续,获我校资产管理部门认定的,服务商应给予维修。 备注:上述设备在进入维保服务目录前是能正常使用的,合同签订前学校与服务商逐一确认进入维保目录的设备。 五、服务实施内容。维修服务范围包括办公、实验教学、科研所需的上述设备及配套外设、耗材、软件的安装、调试、培训及系统应用服务。 按照学校实际维护、维修的需求,结合目前学校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服务商需有如下的服务: 1.硬件设备检查。服务商应在合同签署前,提供一份详细的学校设备检查报告,包括设备明细清单、工作状况、工作环境和分布地点等,在之后的维修维护工作中记录和整理维修工作的各项资料,录入服务商的运维管理系统,以便于学校的科学管理。 用户和服务商对硬件是否人为损坏有争议的,应送法定的检测机构检测。检测、鉴定费用由服务商垫付,并根据检测、鉴定结果,由责任方承担。对于难以检测、鉴定的,服务商应当提供人为损坏的证据,不能提供人为损坏证据的,服务商应当承担维修责任。 2.硬件维修、更换及取修。服务商提供硬件维修服务,如硬配件无法维修则应予以更换全新的硬配件,所有更换的硬配件应保证为全新的原型号规格的硬配件或全新的性能优于原有硬配件的硬配件,且费用应计入投标价格内,并保证同一故障硬配件维修更换后至少有三个月的保修期。维修人员不能带走更换下来的旧硬配件。 处于厂家质保期内的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商也须负责维修。服务商可通过厂家保修方式处理故障,也可自行维修,但服务要求严格按照本采购项目的服务要求执行。 不能现场解决的故障,须于当日把故障设备取回公司进行修理的,由服务商协助西城校区的用户办理设备离校手续。 3.设备配套耗材更换。打印机、复印机、一体机的电源线、数据线、墨盒、硒鼓、鼓芯、加粉,投影机的光源、液晶片、幕布电机、投影幕电动遥控器、30米以内的数据线,服务器(工作站)的鼠标、键盘、电源线、数据线等耗材添加更换。 学校可以根据设备耗材的特殊使用需要,要求中标服务商提供不超过保修设备数量5%的特殊墨盒和投影机光源作为备用,具体使用时双方协商。(投影机灯泡的更换时间,一是根据灯泡使用时间,二是根据现场目测投影效果,在有争议的情况下,以数字式光照度计实测的亮度作为依据,具体达到更换灯泡的亮度值由双方技术人员共同测试确定。) 4.软件实施对象。服务商负责安装维护学校使用的各类打印机、扫描仪、投影机等的驱动程序。 5.培训服务。服务商要向用户提供必要的硬件及软件的使用操作等培训,保证用户能够独立使用办公设备工作所需资源。在维修过程中能够针对用户普遍存在问题和需求,做出培训计划,并按用户要求执行。 6.维修记录和分析服务。服务商每次履行维保服务均须如实填写维修服务单(含用户意见)(一式三份),用户、服务商及设备管理部门各保存一份。用户填写意见并签名确认后,于每周星期一上午下班前向设备处提交上一周的维修服务单,以便了解维修服务情况。维修服务商应有运维管理系统,建立专用的维修档案,用于记录每次服务的内容和所做的操作,及时录入数据,每周更新一次,提高运维保障效率;能在学校需要维保数据时,一天内提供所需数据。 7.制作并黏贴不干胶标签。在合同生效后一周内,将印有维保服务联系方式及投诉方式的不干胶标签制作完成并黏贴于维保设备显眼位置。 六、服务形式。 1.现场服务。服务商指派专业且拥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工程师4名以上(含4名)在学校驻点。(工程师均需具备两年或以上复印机、投影机等办公设备的维修工作经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近三个月在中标服务商单位缴纳社保的凭证复印件) 2.电话服务与技术支持。服务商应设立专线服务电话,提供服务时间内(①开学前后两周(6:00—24:00);②其余工作时间(8:00—12:00,14:30-18:30,19:40—21:40)的电话受理服务,提供保障和技术支持。 3.备品备件。服务商应在学校建立常用设备备件库,向用户提供常用的备品备件,保证出现硬件故障时能及时恢复设备的正常使用。 4.驻点工程师要求。驻点工程师必须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驻点工程师应严格遵守学校的工作时间,工作期间不得从事其它活动;驻点工程师应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 七、服务质量。 1.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商应保证在接到用户报修电话后,在30分钟内到达服务现场。 2.解决故障时间。简单维修在2小时内完成;复杂维修在1天内完成。技术人员不能现场解决的故障,须于当日把故障设备取回公司进行修理,在该产品修理妥当后,送回用户。服务商须尽力缩短整个送修过程的时间,每次取修不得超过1天。预计故障设备在2小时内无法修复的,服务商须在报修后3小时内无偿提供同类机型替代设备,直至原设备修复完毕。 3.服务效果及跟踪。服务商应保证设备维修完成后能正常使用,如修复后的打印机打出的字迹须清晰,修复后的投影机须能够清晰展示画面。学校将按照国家标准来界定维修服务是否完成。 八、用户投诉及违约责任。 1.设置服务质量履约保证金。以合同总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中标服务商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缴纳。设备处向用户开通投诉建议邮箱、热线电话,用户可通过邮箱或电话对中标服务商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进行投诉和提出建议。 视中标服务商不能按合同履约的情况如下: ①用户的每次有效投诉直接与履约保证金挂钩,中标服务商从受到有效投诉第二次开始(含第二次),将视中标服务商不能按合同履行维修任务,每次投诉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壹仟元人民币;当受到有效投诉第二次时,该中标服务商不得参加下一年的投标。 ②不能在报修后3小时内无偿提供同类机型替代设备的,将视中标服务商不能按合同履行维修任务,每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壹仟元人民币。 ③服务商不能在每周一上午下班前提交上一周维修服务单的、没有建立或没有实时更新专用维修档案的、不能按学校要求一天内提供相应报告的,将视中标服务商不能按合同履行服务任务,每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伍佰元人民币。 对于中标服务商不能按合同履约的其他行为,每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伍佰元人民币,该履约保证金的余额在履约责任期满由中标服务商向学校提交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书面申请, 学校在接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服务商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如遇寒暑假或不可抗力因素顺延)。 对于中标服务商全部不能按合同履约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对于给学校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中标服务商须对超出部分予以赔偿。2.用户投诉处理。服务商的工程师从受到有效投诉第二次开始(含第二次),则取消该工程师的服务资格,服务商必须无条件改派其他工程师。服务商设有专职的项目经理负责响应用户服务需求,项目经理对用户的投诉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做出有效回复。设备处统计维修服务单,建立用户意见反馈信息登记表,向用户发放中标服务商维保满意度调查问卷,当调查结果为“不满意”时,该中标服务商不得参加下一年的投标。 3.服务争议协调。学校与中标服务商成立服务争议协调小组,小组有3人(服务商1人,学校委派2人)组成,对维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协调,并做出最后决定。 4.违约责任。服务商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的,学校有权终止合同,由此给学校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服务商承担。 5、事故责任。驻点工程师进校维保期间应注意安全,若因服务商人员原因造成火灾、触电、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中毒、中暑、伤亡等各类安全事故的,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责任均由服务商承担,校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 ** | 台 | ************ | 2,***.** | |
一、总体要求。为满足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办公设备维修及保养工作需要,有效保障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的办公设备运行稳定,拟采购办公设备维修服务商一名,服务期为1年。 二、服务具体要求。 1.服务对象:办公设备维修及保养服务。 2.服务时间:服务商除国家法定假日外的其他时间(含周末及学校寒暑假),应相应安排人员对学校的故障设备进行检修。具体工作时间安排如下:①开学前后两周(6:00—24:00);②其余工作时间(8:00—12:00,14:30-18:30,19:40—21:40)。 3.响应时间:30分钟。 4.修复时间:简单维修在2小时内完成;复杂维修在1天内完成。预计故障设备在2小时内无法修复的,服务商须在报修后3小时内无偿提供同类机型替代设备,直至原设备修复完毕。 5.服务方式:工作时间现场服务;非工作时间提供电话、远程服务,必要时现场服务。 三、服务采购报价要求。采购预算总价为总包价,包括维修服务商根据用户要求到达设备现场进行维修服务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派驻人员产生的所有费用、设备零配件费(含电源线、数据线等)、设备维修服务费、打印复印设备的耗材费、投影设备的耗材费(如投影机光源、幕布电机、投影幕电动遥控器、30米以内的数据线等)、外出办事费用、通信费、设备送修的交通费、保险费、技术培训费以及各种税费等项目实施期间所产生的任何其他费用。 四、服务实施范围。学校三大校区(官渡校区、光华校区、西城校区)需要维修的办公设备的总数量为3102台(其中扫描仪97台:2008年2台;2009年0台;2010年2台;2011年4台;2012年1台;2013年4台;2014年6台;2015年9台;2016年15台;2017年16台;2018年18台;2019年9台;2020年5台;2021年5台;2022年1台。),本次采购要求办公设备台套数量在合同签订年限和数量的基础上增减幅度未超过20%,服务商均予以免费维修,服务合同总价不变;如增减幅度超过20%,超出部分按投标的单台设备维修服务价增减总价格。 以下几种情况属于维修保养范畴: 新购办公设备暂未办理固定资产建账手续,获我校资产管理部门认定的,服务商应给予维修; 随仪器设备使用的办公设备未单独办理固定资产建账手续,获我校资产管理部门认定的,服务商应给予维修。 备注:上述设备在进入维保服务目录前是能正常使用的,合同签订前学校与服务商逐一确认进入维保目录的设备。 五、服务实施内容。维修服务范围包括办公、实验教学、科研所需的上述设备及配套外设、耗材、软件的安装、调试、培训及系统应用服务。 按照学校实际维护、维修的需求,结合目前学校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服务商需有如下的服务: 1.硬件设备检查。服务商应在合同签署前,提供一份详细的学校设备检查报告,包括设备明细清单、工作状况、工作环境和分布地点等,在之后的维修维护工作中记录和整理维修工作的各项资料,录入服务商的运维管理系统,以便于学校的科学管理。 用户和服务商对硬件是否人为损坏有争议的,应送法定的检测机构检测。检测、鉴定费用由服务商垫付,并根据检测、鉴定结果,由责任方承担。对于难以检测、鉴定的,服务商应当提供人为损坏的证据,不能提供人为损坏证据的,服务商应当承担维修责任。 2.硬件维修、更换及取修。服务商提供硬件维修服务,如硬配件无法维修则应予以更换全新的硬配件,所有更换的硬配件应保证为全新的原型号规格的硬配件或全新的性能优于原有硬配件的硬配件,且费用应计入投标价格内,并保证同一故障硬配件维修更换后至少有三个月的保修期。维修人员不能带走更换下来的旧硬配件。 处于厂家质保期内的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商也须负责维修。服务商可通过厂家保修方式处理故障,也可自行维修,但服务要求严格按照本采购项目的服务要求执行。 不能现场解决的故障,须于当日把故障设备取回公司进行修理的,由服务商协助西城校区的用户办理设备离校手续。 3.设备配套耗材更换。打印机、复印机、一体机的电源线、数据线、墨盒、硒鼓、鼓芯、加粉,投影机的光源、液晶片、幕布电机、投影幕电动遥控器、30米以内的数据线,服务器(工作站)的鼠标、键盘、电源线、数据线等耗材添加更换。 学校可以根据设备耗材的特殊使用需要,要求中标服务商提供不超过保修设备数量5%的特殊墨盒和投影机光源作为备用,具体使用时双方协商。(投影机灯泡的更换时间,一是根据灯泡使用时间,二是根据现场目测投影效果,在有争议的情况下,以数字式光照度计实测的亮度作为依据,具体达到更换灯泡的亮度值由双方技术人员共同测试确定。) 4.软件实施对象。服务商负责安装维护学校使用的各类打印机、扫描仪、投影机等的驱动程序。 5.培训服务。服务商要向用户提供必要的硬件及软件的使用操作等培训,保证用户能够独立使用办公设备工作所需资源。在维修过程中能够针对用户普遍存在问题和需求,做出培训计划,并按用户要求执行。 6.维修记录和分析服务。服务商每次履行维保服务均须如实填写维修服务单(含用户意见)(一式三份),用户、服务商及设备管理部门各保存一份。用户填写意见并签名确认后,于每周星期一上午下班前向设备处提交上一周的维修服务单,以便了解维修服务情况。维修服务商应有运维管理系统,建立专用的维修档案,用于记录每次服务的内容和所做的操作,及时录入数据,每周更新一次,提高运维保障效率;能在学校需要维保数据时,一天内提供所需数据。 7.制作并黏贴不干胶标签。在合同生效后一周内,将印有维保服务联系方式及投诉方式的不干胶标签制作完成并黏贴于维保设备显眼位置。 六、服务形式。 1.现场服务。服务商指派专业且拥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工程师4名以上(含4名)在学校驻点。(工程师均需具备两年或以上复印机、投影机等办公设备的维修工作经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近三个月在中标服务商单位缴纳社保的凭证复印件) 2.电话服务与技术支持。服务商应设立专线服务电话,提供服务时间内(①开学前后两周(6:00—24:00);②其余工作时间(8:00—12:00,14:30-18:30,19:40—21:40)的电话受理服务,提供保障和技术支持。 3.备品备件。服务商应在学校建立常用设备备件库,向用户提供常用的备品备件,保证出现硬件故障时能及时恢复设备的正常使用。 4.驻点工程师要求。驻点工程师必须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驻点工程师应严格遵守学校的工作时间,工作期间不得从事其它活动;驻点工程师应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 七、服务质量。 1.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商应保证在接到用户报修电话后,在30分钟内到达服务现场。 2.解决故障时间。简单维修在2小时内完成;复杂维修在1天内完成。技术人员不能现场解决的故障,须于当日把故障设备取回公司进行修理,在该产品修理妥当后,送回用户。服务商须尽力缩短整个送修过程的时间,每次取修不得超过1天。预计故障设备在2小时内无法修复的,服务商须在报修后3小时内无偿提供同类机型替代设备,直至原设备修复完毕。 3.服务效果及跟踪。服务商应保证设备维修完成后能正常使用,如修复后的打印机打出的字迹须清晰,修复后的投影机须能够清晰展示画面。学校将按照国家标准来界定维修服务是否完成。 八、用户投诉及违约责任。 1.设置服务质量履约保证金。以合同总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中标服务商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缴纳。设备处向用户开通投诉建议邮箱、热线电话,用户可通过邮箱或电话对中标服务商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进行投诉和提出建议。 视中标服务商不能按合同履约的情况如下: ①用户的每次有效投诉直接与履约保证金挂钩,中标服务商从受到有效投诉第二次开始(含第二次),将视中标服务商不能按合同履行维修任务,每次投诉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壹仟元人民币;当受到有效投诉第二次时,该中标服务商不得参加下一年的投标。 ②不能在报修后3小时内无偿提供同类机型替代设备的,将视中标服务商不能按合同履行维修任务,每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壹仟元人民币。 ③服务商不能在每周一上午下班前提交上一周维修服务单的、没有建立或没有实时更新专用维修档案的、不能按学校要求一天内提供相应报告的,将视中标服务商不能按合同履行服务任务,每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伍佰元人民币。 对于中标服务商不能按合同履约的其他行为,每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伍佰元人民币,该履约保证金的余额在履约责任期满由中标服务商向学校提交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书面申请, 学校在接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服务商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如遇寒暑假或不可抗力因素顺延)。 对于中标服务商全部不能按合同履约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对于给学校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中标服务商须对超出部分予以赔偿。2.用户投诉处理。服务商的工程师从受到有效投诉第二次开始(含第二次),则取消该工程师的服务资格,服务商必须无条件改派其他工程师。服务商设有专职的项目经理负责响应用户服务需求,项目经理对用户的投诉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做出有效回复。设备处统计维修服务单,建立用户意见反馈信息登记表,向用户发放中标服务商维保满意度调查问卷,当调查结果为“不满意”时,该中标服务商不得参加下一年的投标。 3.服务争议协调。学校与中标服务商成立服务争议协调小组,小组有3人(服务商1人,学校委派2人)组成,对维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协调,并做出最后决定。 4.违约责任。服务商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的,学校有权终止合同,由此给学校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服务商承担。 5、事故责任。驻点工程师进校维保期间应注意安全,若因服务商人员原因造成火灾、触电、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中毒、中暑、伤亡等各类安全事故的,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责任均由服务商承担,校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 ** | 台 | ************ | 8,***.** | |
一、总体要求。为满足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办公设备维修及保养工作需要,有效保障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的办公设备运行稳定,拟采购办公设备维修服务商一名,服务期为1年。 二、服务具体要求。 1.服务对象:办公设备维修及保养服务。 2.服务时间:服务商除国家法定假日外的其他时间(含周末及学校寒暑假),应相应安排人员对学校的故障设备进行检修。具体工作时间安排如下:①开学前后两周(6:00—24:00);②其余工作时间(8:00—12:00,14:30-18:30,19:40—21:40)。 3.响应时间:30分钟。 4.修复时间:简单维修在2小时内完成;复杂维修在1天内完成。预计故障设备在2小时内无法修复的,服务商须在报修后3小时内无偿提供同类机型替代设备,直至原设备修复完毕。 5.服务方式:工作时间现场服务;非工作时间提供电话、远程服务,必要时现场服务。 三、服务采购报价要求。采购预算总价为总包价,包括维修服务商根据用户要求到达设备现场进行维修服务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派驻人员产生的所有费用、设备零配件费(含电源线、数据线等)、设备维修服务费、打印复印设备的耗材费、投影设备的耗材费(如投影机光源、幕布电机、投影幕电动遥控器、30米以内的数据线等)、外出办事费用、通信费、设备送修的交通费、保险费、技术培训费以及各种税费等项目实施期间所产生的任何其他费用。 四、服务实施范围。学校三大校区(官渡校区、光华校区、西城校区)需要维修的办公设备的总数量为3102台(其中碎纸机74台:2010年7台;2011年8台;2012年1台;2013年1台;2014年8台;2015年3台;2016年13台;2017年8台;2018年20台;2021年5台),本次采购要求办公设备台套数量在合同签订年限和数量的基础上增减幅度未超过20%,服务商均予以免费维修,服务合同总价不变;如增减幅度超过20%,超出部分按投标的单台设备维修服务价增减总价格。 以下几种情况属于维修保养范畴: 新购办公设备暂未办理固定资产建账手续,获我校资产管理部门认定的,服务商应给予维修; 随仪器设备使用的办公设备未单独办理固定资产建账手续,获我校资产管理部门认定的,服务商应给予维修。 备注:上述设备在进入维保服务目录前是能正常使用的,合同签订前学校与服务商逐一确认进入维保目录的设备。 五、服务实施内容。维修服务范围包括办公、实验教学、科研所需的上述设备及配套外设、耗材、软件的安装、调试、培训及系统应用服务。 按照学校实际维护、维修的需求,结合目前学校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服务商需有如下的服务: 1.硬件设备检查。服务商应在合同签署前,提供一份详细的学校设备检查报告,包括设备明细清单、工作状况、工作环境和分布地点等,在之后的维修维护工作中记录和整理维修工作的各项资料,录入服务商的运维管理系统,以便于学校的科学管理。 用户和服务商对硬件是否人为损坏有争议的,应送法定的检测机构检测。检测、鉴定费用由服务商垫付,并根据检测、鉴定结果,由责任方承担。对于难以检测、鉴定的,服务商应当提供人为损坏的证据,不能提供人为损坏证据的,服务商应当承担维修责任。 2.硬件维修、更换及取修。服务商提供硬件维修服务,如硬配件无法维修则应予以更换全新的硬配件,所有更换的硬配件应保证为全新的原型号规格的硬配件或全新的性能优于原有硬配件的硬配件,且费用应计入投标价格内,并保证同一故障硬配件维修更换后至少有三个月的保修期。维修人员不能带走更换下来的旧硬配件。 处于厂家质保期内的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商也须负责维修。服务商可通过厂家保修方式处理故障,也可自行维修,但服务要求严格按照本采购项目的服务要求执行。 不能现场解决的故障,须于当日把故障设备取回公司进行修理的,由服务商协助西城校区的用户办理设备离校手续。 3.设备配套耗材更换。打印机、复印机、一体机的电源线、数据线、墨盒、硒鼓、鼓芯、加粉,投影机的光源、液晶片、幕布电机、投影幕电动遥控器、30米以内的数据线,服务器(工作站)的鼠标、键盘、电源线、数据线等耗材添加更换。 学校可以根据设备耗材的特殊使用需要,要求中标服务商提供不超过保修设备数量5%的特殊墨盒和投影机光源作为备用,具体使用时双方协商。(投影机灯泡的更换时间,一是根据灯泡使用时间,二是根据现场目测投影效果,在有争议的情况下,以数字式光照度计实测的亮度作为依据,具体达到更换灯泡的亮度值由双方技术人员共同测试确定。) 4.软件实施对象。服务商负责安装维护学校使用的各类打印机、扫描仪、投影机等的驱动程序。 5.培训服务。服务商要向用户提供必要的硬件及软件的使用操作等培训,保证用户能够独立使用办公设备工作所需资源。在维修过程中能够针对用户普遍存在问题和需求,做出培训计划,并按用户要求执行。 6.维修记录和分析服务。服务商每次履行维保服务均须如实填写维修服务单(含用户意见)(一式三份),用户、服务商及设备管理部门各保存一份。用户填写意见并签名确认后,于每周星期一上午下班前向设备处提交上一周的维修服务单,以便了解维修服务情况。维修服务商应有运维管理系统,建立专用的维修档案,用于记录每次服务的内容和所做的操作,及时录入数据,每周更新一次,提高运维保障效率;能在学校需要维保数据时,一天内提供所需数据。 7.制作并黏贴不干胶标签。在合同生效后一周内,将印有维保服务联系方式及投诉方式的不干胶标签制作完成并黏贴于维保设备显眼位置。 六、服务形式。 1.现场服务。服务商指派专业且拥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工程师4名以上(含4名)在学校驻点。(工程师均需具备两年或以上复印机、投影机等办公设备的维修工作经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近三个月在中标服务商单位缴纳社保的凭证复印件) 2.电话服务与技术支持。服务商应设立专线服务电话,提供服务时间内(①开学前后两周(6:00—24:00);②其余工作时间(8:00—12:00,14:30-18:30,19:40—21:40)的电话受理服务,提供保障和技术支持。 3.备品备件。服务商应在学校建立常用设备备件库,向用户提供常用的备品备件,保证出现硬件故障时能及时恢复设备的正常使用。 4.驻点工程师要求。驻点工程师必须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驻点工程师应严格遵守学校的工作时间,工作期间不得从事其它活动;驻点工程师应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 七、服务质量。 1.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商应保证在接到用户报修电话后,在30分钟内到达服务现场。 2.解决故障时间。简单维修在2小时内完成;复杂维修在1天内完成。技术人员不能现场解决的故障,须于当日把故障设备取回公司进行修理,在该产品修理妥当后,送回用户。服务商须尽力缩短整个送修过程的时间,每次取修不得超过1天。预计故障设备在2小时内无法修复的,服务商须在报修后3小时内无偿提供同类机型替代设备,直至原设备修复完毕。 3.服务效果及跟踪。服务商应保证设备维修完成后能正常使用,如修复后的打印机打出的字迹须清晰,修复后的投影机须能够清晰展示画面。学校将按照国家标准来界定维修服务是否完成。 八、用户投诉及违约责任。 1.设置服务质量履约保证金。以合同总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中标服务商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缴纳。设备处向用户开通投诉建议邮箱、热线电话,用户可通过邮箱或电话对中标服务商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进行投诉和提出建议。 视中标服务商不能按合同履约的情况如下: ①用户的每次有效投诉直接与履约保证金挂钩,中标服务商从受到有效投诉第二次开始(含第二次),将视中标服务商不能按合同履行维修任务,每次投诉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壹仟元人民币;当受到有效投诉第二次时,该中标服务商不得参加下一年的投标。 ②不能在报修后3小时内无偿提供同类机型替代设备的,将视中标服务商不能按合同履行维修任务,每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壹仟元人民币。 ③服务商不能在每周一上午下班前提交上一周维修服务单的、没有建立或没有实时更新专用维修档案的、不能按学校要求一天内提供相应报告的,将视中标服务商不能按合同履行服务任务,每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伍佰元人民币。 对于中标服务商不能按合同履约的其他行为,每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伍佰元人民币,该履约保证金的余额在履约责任期满由中标服务商向学校提交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书面申请, 学校在接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服务商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如遇寒暑假或不可抗力因素顺延)。 对于中标服务商全部不能按合同履约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对于给学校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中标服务商须对超出部分予以赔偿。2.用户投诉处理。服务商的工程师从受到有效投诉第二次开始(含第二次),则取消该工程师的服务资格,服务商必须无条件改派其他工程师。服务商设有专职的项目经理负责响应用户服务需求,项目经理对用户的投诉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做出有效回复。设备处统计维修服务单,建立用户意见反馈信息登记表,向用户发放中标服务商维保满意度调查问卷,当调查结果为“不满意”时,该中标服务商不得参加下一年的投标。 3.服务争议协调。学校与中标服务商成立服务争议协调小组,小组有3人(服务商1人,学校委派2人)组成,对维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协调,并做出最后决定。 4.违约责任。服务商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的,学校有权终止合同,由此给学校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服务商承担。 5、事故责任。驻点工程师进校维保期间应注意安全,若因服务商人员原因造成火灾、触电、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中毒、中暑、伤亡等各类安全事故的,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责任均由服务商承担,校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 ** | 台 | ************ | 6,***.** | |
一、总体要求。为满足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办公设备维修及保养工作需要,有效保障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的办公设备运行稳定,拟采购办公设备维修服务商一名,服务期为1年。 二、服务具体要求。 1.服务对象:办公设备维修及保养服务。 2.服务时间:服务商除国家法定假日外的其他时间(含周末及学校寒暑假),应相应安排人员对学校的故障设备进行检修。具体工作时间安排如下:①开学前后两周(6:00—24:00);②其余工作时间(8:00—12:00,14:30-18:30,19:40—21:40)。 3.响应时间:30分钟。 4.修复时间:简单维修在2小时内完成;复杂维修在1天内完成。预计故障设备在2小时内无法修复的,服务商须在报修后3小时内无偿提供同类机型替代设备,直至原设备修复完毕。 5.服务方式:工作时间现场服务;非工作时间提供电话、远程服务,必要时现场服务。 三、服务采购报价要求。采购预算总价为总包价,包括维修服务商根据用户要求到达设备现场进行维修服务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派驻人员产生的所有费用、设备零配件费(含电源线、数据线等)、设备维修服务费、打印复印设备的耗材费、投影设备的耗材费(如投影机光源、幕布电机、投影幕电动遥控器、30米以内的数据线等)、外出办事费用、通信费、设备送修的交通费、保险费、技术培训费以及各种税费等项目实施期间所产生的任何其他费用。 四、服务实施范围。学校三大校区(官渡校区、光华校区、西城校区)需要维修的办公设备的总数量为3102台(其中打印机、速印机共1598台:2008年115台;2009年26台;2010年55台;2011年89台;2012年74台;2013年99台;2014年130台;2015年100台;2016年138台;2017年92台;2018年163台;2019年258台;2020年211台;2021年20台;2022年28台。),本次采购要求办公设备台套数量在合同签订年限和数量的基础上增减幅度未超过20%,服务商均予以免费维修,服务合同总价不变;如增减幅度超过20%,超出部分按投标的单台设备维修服务价增减总价格。 以下几种情况属于维修保养范畴: 新购办公设备暂未办理固定资产建账手续,获我校资产管理部门认定的,服务商应给予维修; 随仪器设备使用的办公设备未单独办理固定资产建账手续,获我校资产管理部门认定的,服务商应给予维修。 备注:上述设备在进入维保服务目录前是能正常使用的,合同签订前学校与服务商逐一确认进入维保目录的设备。 五、服务实施内容。维修服务范围包括办公、实验教学、科研所需的上述设备及配套外设、耗材、软件的安装、调试、培训及系统应用服务。 按照学校实际维护、维修的需求,结合目前学校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服务商需有如下的服务: 1.硬件设备检查。服务商应在合同签署前,提供一份详细的学校设备检查报告,包括设备明细清单、工作状况、工作环境和分布地点等,在之后的维修维护工作中记录和整理维修工作的各项资料,录入服务商的运维管理系统,以便于学校的科学管理。 用户和服务商对硬件是否人为损坏有争议的,应送法定的检测机构检测。检测、鉴定费用由服务商垫付,并根据检测、鉴定结果,由责任方承担。对于难以检测、鉴定的,服务商应当提供人为损坏的证据,不能提供人为损坏证据的,服务商应当承担维修责任。 2.硬件维修、更换及取修。服务商提供硬件维修服务,如硬配件无法维修则应予以更换全新的硬配件,所有更换的硬配件应保证为全新的原型号规格的硬配件或全新的性能优于原有硬配件的硬配件,且费用应计入投标价格内,并保证同一故障硬配件维修更换后至少有三个月的保修期。维修人员不能带走更换下来的旧硬配件。 处于厂家质保期内的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商也须负责维修。服务商可通过厂家保修方式处理故障,也可自行维修,但服务要求严格按照本采购项目的服务要求执行。 不能现场解决的故障,须于当日把故障设备取回公司进行修理的,由服务商协助西城校区的用户办理设备离校手续。 3.设备配套耗材更换。打印机、复印机、一体机的电源线、数据线、墨盒、硒鼓、鼓芯、加粉,投影机的光源、液晶片、幕布电机、投影幕电动遥控器、30米以内的数据线,服务器(工作站)的鼠标、键盘、电源线、数据线等耗材添加更换。 学校可以根据设备耗材的特殊使用需要,要求中标服务商提供不超过保修设备数量5%的特殊墨盒和投影机光源作为备用,具体使用时双方协商。(投影机灯泡的更换时间,一是根据灯泡使用时间,二是根据现场目测投影效果,在有争议的情况下,以数字式光照度计实测的亮度作为依据,具体达到更换灯泡的亮度值由双方技术人员共同测试确定。) 4.软件实施对象。服务商负责安装维护学校使用的各类打印机、扫描仪、投影机等的驱动程序。 5.培训服务。服务商要向用户提供必要的硬件及软件的使用操作等培训,保证用户能够独立使用办公设备工作所需资源。在维修过程中能够针对用户普遍存在问题和需求,做出培训计划,并按用户要求执行。 6.维修记录和分析服务。服务商每次履行维保服务均须如实填写维修服务单(含用户意见)(一式三份),用户、服务商及设备管理部门各保存一份。用户填写意见并签名确认后,于每周星期一上午下班前向设备处提交上一周的维修服务单,以便了解维修服务情况。维修服务商应有运维管理系统,建立专用的维修档案,用于记录每次服务的内容和所做的操作,及时录入数据,每周更新一次,提高运维保障效率;能在学校需要维保数据时,一天内提供所需数据。 7.制作并黏贴不干胶标签。在合同生效后一周内,将印有维保服务联系方式及投诉方式的不干胶标签制作完成并黏贴于维保设备显眼位置。 六、服务形式。 1.现场服务。服务商指派专业且拥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工程师4名以上(含4名)在学校驻点。(工程师均需具备两年或以上复印机、投影机等办公设备的维修工作经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近三个月在中标服务商单位缴纳社保的凭证复印件) 2.电话服务与技术支持。服务商应设立专线服务电话,提供服务时间内(①开学前后两周(6:00—24:00);②其余工作时间(8:00—12:00,14:30-18:30,19:40—21:40)的电话受理服务,提供保障和技术支持。 3.备品备件。服务商应在学校建立常用设备备件库,向用户提供常用的备品备件,保证出现硬件故障时能及时恢复设备的正常使用。 4.驻点工程师要求。驻点工程师必须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驻点工程师应严格遵守学校的工作时间,工作期间不得从事其它活动;驻点工程师应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 七、服务质量。 1.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商应保证在接到用户报修电话后,在30分钟内到达服务现场。 2.解决故障时间。简单维修在2小时内完成;复杂维修在1天内完成。技术人员不能现场解决的故障,须于当日把故障设备取回公司进行修理,在该产品修理妥当后,送回用户。服务商须尽力缩短整个送修过程的时间,每次取修不得超过1天。预计故障设备在2小时内无法修复的,服务商须在报修后3小时内无偿提供同类机型替代设备,直至原设备修复完毕。 3.服务效果及跟踪。服务商应保证设备维修完成后能正常使用,如修复后的打印机打出的字迹须清晰,修复后的投影机须能够清晰展示画面。学校将按照国家标准来界定维修服务是否完成。 八、用户投诉及违约责任。 1.设置服务质量履约保证金。以合同总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中标服务商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缴纳。设备处向用户开通投诉建议邮箱、热线电话,用户可通过邮箱或电话对中标服务商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进行投诉和提出建议。 视中标服务商不能按合同履约的情况如下: ①用户的每次有效投诉直接与履约保证金挂钩,中标服务商从受到有效投诉第二次开始(含第二次),将视中标服务商不能按合同履行维修任务,每次投诉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壹仟元人民币;当受到有效投诉第二次时,该中标服务商不得参加下一年的投标。 ②不能在报修后3小时内无偿提供同类机型替代设备的,将视中标服务商不能按合同履行维修任务,每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壹仟元人民币。 ③服务商不能在每周一上午下班前提交上一周维修服务单的、没有建立或没有实时更新专用维修档案的、不能按学校要求一天内提供相应报告的,将视中标服务商不能按合同履行服务任务,每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伍佰元人民币。 对于中标服务商不能按合同履约的其他行为,每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伍佰元人民币,该履约保证金的余额在履约责任期满由中标服务商向学校提交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书面申请, 学校在接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服务商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如遇寒暑假或不可抗力因素顺延)。 对于中标服务商全部不能按合同履约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对于给学校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中标服务商须对超出部分予以赔偿。2.用户投诉处理。服务商的工程师从受到有效投诉第二次开始(含第二次),则取消该工程师的服务资格,服务商必须无条件改派其他工程师。服务商设有专职的项目经理负责响应用户服务需求,项目经理对用户的投诉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做出有效回复。设备处统计维修服务单,建立用户意见反馈信息登记表,向用户发放中标服务商维保满意度调查问卷,当调查结果为“不满意”时,该中标服务商不得参加下一年的投标。 3.服务争议协调。学校与中标服务商成立服务争议协调小组,小组有3人(服务商1人,学校委派2人)组成,对维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协调,并做出最后决定。 4.违约责任。服务商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的,学校有权终止合同,由此给学校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服务商承担。 5、事故责任。驻点工程师进校维保期间应注意安全,若因服务商人员原因造成火灾、触电、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中毒、中暑、伤亡等各类安全事故的,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责任均由服务商承担,校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 1,*** | 台 | ************ | ***,***.** | |
一、总体要求。为满足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办公设备维修及保养工作需要,有效保障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的办公设备运行稳定,拟采购办公设备维修服务商一名,服务期为1年。 二、服务具体要求。 1.服务对象:办公设备维修及保养服务。 2.服务时间:服务商除国家法定假日外的其他时间(含周末及学校寒暑假),应相应安排人员对学校的故障设备进行检修。具体工作时间安排如下:①开学前后两周(6:00—24:00);②其余工作时间(8:00—12:00,14:30-18:30,19:40—21:40)。 3.响应时间:30分钟。 4.修复时间:简单维修在2小时内完成;复杂维修在1天内完成。预计故障设备在2小时内无法修复的,服务商须在报修后3小时内无偿提供同类机型替代设备,直至原设备修复完毕。 5.服务方式:工作时间现场服务;非工作时间提供电话、远程服务,必要时现场服务。 三、服务采购报价要求。采购预算总价为总包价,包括维修服务商根据用户要求到达设备现场进行维修服务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派驻人员产生的所有费用、设备零配件费(含电源线、数据线等)、设备维修服务费、打印复印设备的耗材费、投影设备的耗材费(如投影机光源、幕布电机、投影幕电动遥控器、30米以内的数据线等)、外出办事费用、通信费、设备送修的交通费、保险费、技术培训费以及各种税费等项目实施期间所产生的任何其他费用。 四、服务实施范围。学校三大校区(官渡校区、光华校区、西城校区)需要维修的办公设备的总数量为3102台(其中单价5万元以下服务器、工作站共571台:2008年3台;2009年1台;2010年3台;2011年7台;2012年12台;2013年12台;2014年17台;2015年25台;2016年429台;2017年16台;2018年4台;2019年3台;2020年5台;2021年13台;2022年21台。),本次采购要求办公设备台套数量在合同签订年限和数量的基础上增减幅度未超过20%,服务商均予以免费维修,服务合同总价不变;如增减幅度超过20%,超出部分按投标的单台设备维修服务价增减总价格。 以下几种情况属于维修保养范畴: 新购办公设备暂未办理固定资产建账手续,获我校资产管理部门认定的,服务商应给予维修; 随仪器设备使用的办公设备未单独办理固定资产建账手续,获我校资产管理部门认定的,服务商应给予维修。 备注:上述设备在进入维保服务目录前是能正常使用的,合同签订前学校与服务商逐一确认进入维保目录的设备。 五、服务实施内容。维修服务范围包括办公、实验教学、科研所需的上述设备及配套外设、耗材、软件的安装、调试、培训及系统应用服务。 按照学校实际维护、维修的需求,结合目前学校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服务商需有如下的服务: 1.硬件设备检查。服务商应在合同签署前,提供一份详细的学校设备检查报告,包括设备明细清单、工作状况、工作环境和分布地点等,在之后的维修维护工作中记录和整理维修工作的各项资料,录入服务商的运维管理系统,以便于学校的科学管理。 用户和服务商对硬件是否人为损坏有争议的,应送法定的检测机构检测。检测、鉴定费用由服务商垫付,并根据检测、鉴定结果,由责任方承担。对于难以检测、鉴定的,服务商应当提供人为损坏的证据,不能提供人为损坏证据的,服务商应当承担维修责任。 2.硬件维修、更换及取修。服务商提供硬件维修服务,如硬配件无法维修则应予以更换全新的硬配件,所有更换的硬配件应保证为全新的原型号规格的硬配件或全新的性能优于原有硬配件的硬配件,且费用应计入投标价格内,并保证同一故障硬配件维修更换后至少有三个月的保修期。维修人员不能带走更换下来的旧硬配件。 处于厂家质保期内的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商也须负责维修。服务商可通过厂家保修方式处理故障,也可自行维修,但服务要求严格按照本采购项目的服务要求执行。 不能现场解决的故障,须于当日把故障设备取回公司进行修理的,由服务商协助西城校区的用户办理设备离校手续。 3.设备配套耗材更换。打印机、复印机、一体机的电源线、数据线、墨盒、硒鼓、鼓芯、加粉,投影机的光源、液晶片、幕布电机、投影幕电动遥控器、30米以内的数据线,服务器(工作站)的鼠标、键盘、电源线、数据线等耗材添加更换。 学校可以根据设备耗材的特殊使用需要,要求中标服务商提供不超过保修设备数量5%的特殊墨盒和投影机光源作为备用,具体使用时双方协商。(投影机灯泡的更换时间,一是根据灯泡使用时间,二是根据现场目测投影效果,在有争议的情况下,以数字式光照度计实测的亮度作为依据,具体达到更换灯泡的亮度值由双方技术人员共同测试确定。) 4.软件实施对象。服务商负责安装维护学校使用的各类打印机、扫描仪、投影机等的驱动程序。 5.培训服务。服务商要向用户提供必要的硬件及软件的使用操作等培训,保证用户能够独立使用办公设备工作所需资源。在维修过程中能够针对用户普遍存在问题和需求,做出培训计划,并按用户要求执行。 6.维修记录和分析服务。服务商每次履行维保服务均须如实填写维修服务单(含用户意见)(一式三份),用户、服务商及设备管理部门各保存一份。用户填写意见并签名确认后,于每周星期一上午下班前向设备处提交上一周的维修服务单,以便了解维修服务情况。维修服务商应有运维管理系统,建立专用的维修档案,用于记录每次服务的内容和所做的操作,及时录入数据,每周更新一次,提高运维保障效率;能在学校需要维保数据时,一天内提供所需数据。 7.制作并黏贴不干胶标签。在合同生效后一周内,将印有维保服务联系方式及投诉方式的不干胶标签制作完成并黏贴于维保设备显眼位置。 六、服务形式。 1.现场服务。服务商指派专业且拥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工程师4名以上(含4名)在学校驻点。(工程师均需具备两年或以上复印机、投影机等办公设备的维修工作经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近三个月在中标服务商单位缴纳社保的凭证复印件) 2.电话服务与技术支持。服务商应设立专线服务电话,提供服务时间内(①开学前后两周(6:00—24:00);②其余工作时间(8:00—12:00,14:30-18:30,19:40—21:40)的电话受理服务,提供保障和技术支持。 3.备品备件。服务商应在学校建立常用设备备件库,向用户提供常用的备品备件,保证出现硬件故障时能及时恢复设备的正常使用。 4.驻点工程师要求。驻点工程师必须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驻点工程师应严格遵守学校的工作时间,工作期间不得从事其它活动;驻点工程师应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 七、服务质量。 1.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商应保证在接到用户报修电话后,在30分钟内到达服务现场。 2.解决故障时间。简单维修在2小时内完成;复杂维修在1天内完成。技术人员不能现场解决的故障,须于当日把故障设备取回公司进行修理,在该产品修理妥当后,送回用户。服务商须尽力缩短整个送修过程的时间,每次取修不得超过1天。预计故障设备在2小时内无法修复的,服务商须在报修后3小时内无偿提供同类机型替代设备,直至原设备修复完毕。 3.服务效果及跟踪。服务商应保证设备维修完成后能正常使用,如修复后的打印机打出的字迹须清晰,修复后的投影机须能够清晰展示画面。学校将按照国家标准来界定维修服务是否完成。 八、用户投诉及违约责任。 1.设置服务质量履约保证金。以合同总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中标服务商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缴纳。设备处向用户开通投诉建议邮箱、热线电话,用户可通过邮箱或电话对中标服务商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进行投诉和提出建议。 视中标服务商不能按合同履约的情况如下: ①用户的每次有效投诉直接与履约保证金挂钩,中标服务商从受到有效投诉第二次开始(含第二次),将视中标服务商不能按合同履行维修任务,每次投诉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壹仟元人民币;当受到有效投诉第二次时,该中标服务商不得参加下一年的投标。 ②不能在报修后3小时内无偿提供同类机型替代设备的,将视中标服务商不能按合同履行维修任务,每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壹仟元人民币。 ③服务商不能在每周一上午下班前提交上一周维修服务单的、没有建立或没有实时更新专用维修档案的、不能按学校要求一天内提供相应报告的,将视中标服务商不能按合同履行服务任务,每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伍佰元人民币。 对于中标服务商不能按合同履约的其他行为,每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伍佰元人民币,该履约保证金的余额在履约责任期满由中标服务商向学校提交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书面申请, 学校在接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服务商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如遇寒暑假或不可抗力因素顺延)。 对于中标服务商全部不能按合同履约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对于给学校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中标服务商须对超出部分予以赔偿。2.用户投诉处理。服务商的工程师从受到有效投诉第二次开始(含第二次),则取消该工程师的服务资格,服务商必须无条件改派其他工程师。服务商设有专职的项目经理负责响应用户服务需求,项目经理对用户的投诉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做出有效回复。设备处统计维修服务单,建立用户意见反馈信息登记表,向用户发放中标服务商维保满意度调查问卷,当调查结果为“不满意”时,该中标服务商不得参加下一年的投标。 3.服务争议协调。学校与中标服务商成立服务争议协调小组,小组有3人(服务商1人,学校委派2人)组成,对维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协调,并做出最后决定。 4.违约责任。服务商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的,学校有权终止合同,由此给学校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服务商承担。 5、事故责任。驻点工程师进校维保期间应注意安全,若因服务商人员原因造成火灾、触电、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中毒、中暑、伤亡等各类安全事故的,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责任均由服务商承担,校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 *** | 台 | ************ | **,***.** | |
一、总体要求。为满足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办公设备维修及保养工作需要,有效保障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的办公设备运行稳定,拟采购办公设备维修服务商一名,服务期为1年。 二、服务具体要求。 1.服务对象:办公设备维修及保养服务。 2.服务时间:服务商除国家法定假日外的其他时间(含周末及学校寒暑假),应相应安排人员对学校的故障设备进行检修。具体工作时间安排如下:①开学前后两周(6:00—24:00);②其余工作时间(8:00—12:00,14:30-18:30,19:40—21:40)。 3.响应时间:30分钟。 4.修复时间:简单维修在2小时内完成;复杂维修在1天内完成。预计故障设备在2小时内无法修复的,服务商须在报修后3小时内无偿提供同类机型替代设备,直至原设备修复完毕。 5.服务方式:工作时间现场服务;非工作时间提供电话、远程服务,必要时现场服务。 三、服务采购报价要求。采购预算总价为总包价,包括维修服务商根据用户要求到达设备现场进行维修服务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派驻人员产生的所有费用、设备零配件费(含电源线、数据线等)、设备维修服务费、打印复印设备的耗材费、投影设备的耗材费(如投影机光源、幕布电机、投影幕电动遥控器、30米以内的数据线等)、外出办事费用、通信费、设备送修的交通费、保险费、技术培训费以及各种税费等项目实施期间所产生的任何其他费用。 四、服务实施范围。学校三大校区(官渡校区、光华校区、西城校区)需要维修的办公设备的总数量为3102台(机房运维服务器、工作站共26台:2008年2台;2011年10台;2012年2台;2013年2台; 2015年2台;2016年2台;2019年1台;2020年1台;2021年4台。),本次采购要求办公设备台套数量在合同签订年限和数量的基础上增减幅度未超过20%,服务商均予以免费维修,服务合同总价不变;如增减幅度超过20%,超出部分按投标的单台设备维修服务价增减总价格。 以下几种情况属于维修保养范畴: 新购办公设备暂未办理固定资产建账手续,获我校资产管理部门认定的,服务商应给予维修; 随仪器设备使用的办公设备未单独办理固定资产建账手续,获我校资产管理部门认定的,服务商应给予维修。 备注:上述设备在进入维保服务目录前是能正常使用的,合同签订前学校与服务商逐一确认进入维保目录的设备。 五、服务实施内容。维修服务范围包括办公、实验教学、科研所需的上述设备及配套外设、耗材、软件的安装、调试、培训及系统应用服务。 按照学校实际维护、维修的需求,结合目前学校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服务商需有如下的服务: 1.硬件设备检查。服务商应在合同签署前,提供一份详细的学校设备检查报告,包括设备明细清单、工作状况、工作环境和分布地点等,在之后的维修维护工作中记录和整理维修工作的各项资料,录入服务商的运维管理系统,以便于学校的科学管理。 用户和服务商对硬件是否人为损坏有争议的,应送法定的检测机构检测。检测、鉴定费用由服务商垫付,并根据检测、鉴定结果,由责任方承担。对于难以检测、鉴定的,服务商应当提供人为损坏的证据,不能提供人为损坏证据的,服务商应当承担维修责任。 2.硬件维修、更换及取修。服务商提供硬件维修服务,如硬配件无法维修则应予以更换全新的硬配件,所有更换的硬配件应保证为全新的原型号规格的硬配件或全新的性能优于原有硬配件的硬配件,且费用应计入投标价格内,并保证同一故障硬配件维修更换后至少有三个月的保修期。维修人员不能带走更换下来的旧硬配件。 处于厂家质保期内的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商也须负责维修。服务商可通过厂家保修方式处理故障,也可自行维修,但服务要求严格按照本采购项目的服务要求执行。 不能现场解决的故障,须于当日把故障设备取回公司进行修理的,由服务商协助西城校区的用户办理设备离校手续。 3.设备配套耗材更换。打印机、复印机、一体机的电源线、数据线、墨盒、硒鼓、鼓芯、加粉,投影机的光源、液晶片、幕布电机、投影幕电动遥控器、30米以内的数据线,服务器(工作站)的鼠标、键盘、电源线、数据线等耗材添加更换。 学校可以根据设备耗材的特殊使用需要,要求中标服务商提供不超过保修设备数量5%的特殊墨盒和投影机光源作为备用,具体使用时双方协商。(投影机灯泡的更换时间,一是根据灯泡使用时间,二是根据现场目测投影效果,在有争议的情况下,以数字式光照度计实测的亮度作为依据,具体达到更换灯泡的亮度值由双方技术人员共同测试确定。) 4.软件实施对象。服务商负责安装维护学校使用的各类打印机、扫描仪、投影机等的驱动程序。 5.培训服务。服务商要向用户提供必要的硬件及软件的使用操作等培训,保证用户能够独立使用办公设备工作所需资源。在维修过程中能够针对用户普遍存在问题和需求,做出培训计划,并按用户要求执行。 6.维修记录和分析服务。服务商每次履行维保服务均须如实填写维修服务单(含用户意见)(一式三份),用户、服务商及设备管理部门各保存一份。用户填写意见并签名确认后,于每周星期一上午下班前向设备处提交上一周的维修服务单,以便了解维修服务情况。维修服务商应有运维管理系统,建立专用的维修档案,用于记录每次服务的内容和所做的操作,及时录入数据,每周更新一次,提高运维保障效率;能在学校需要维保数据时,一天内提供所需数据。 7.制作并黏贴不干胶标签。在合同生效后一周内,将印有维保服务联系方式及投诉方式的不干胶标签制作完成并黏贴于维保设备显眼位置。 六、服务形式。 1.现场服务。服务商指派专业且拥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工程师4名以上(含4名)在学校驻点。(工程师均需具备两年或以上复印机、投影机等办公设备的维修工作经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近三个月在中标服务商单位缴纳社保的凭证复印件) 2.电话服务与技术支持。服务商应设立专线服务电话,提供服务时间内(①开学前后两周(6:00—24:00);②其余工作时间(8:00—12:00,14:30-18:30,19:40—21:40)的电话受理服务,提供保障和技术支持。 3.备品备件。服务商应在学校建立常用设备备件库,向用户提供常用的备品备件,保证出现硬件故障时能及时恢复设备的正常使用。 4.驻点工程师要求。驻点工程师必须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驻点工程师应严格遵守学校的工作时间,工作期间不得从事其它活动;驻点工程师应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 七、服务质量。 1.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商应保证在接到用户报修电话后,在30分钟内到达服务现场。 2.解决故障时间。简单维修在2小时内完成;复杂维修在1天内完成。技术人员不能现场解决的故障,须于当日把故障设备取回公司进行修理,在该产品修理妥当后,送回用户。服务商须尽力缩短整个送修过程的时间,每次取修不得超过1天。预计故障设备在2小时内无法修复的,服务商须在报修后3小时内无偿提供同类机型替代设备,直至原设备修复完毕。 3.服务效果及跟踪。服务商应保证设备维修完成后能正常使用,如修复后的打印机打出的字迹须清晰,修复后的投影机须能够清晰展示画面。学校将按照国家标准来界定维修服务是否完成。 八、用户投诉及违约责任。 1.设置服务质量履约保证金。以合同总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中标服务商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缴纳。设备处向用户开通投诉建议邮箱、热线电话,用户可通过邮箱或电话对中标服务商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进行投诉和提出建议。 视中标服务商不能按合同履约的情况如下: ①用户的每次有效投诉直接与履约保证金挂钩,中标服务商从受到有效投诉第二次开始(含第二次),将视中标服务商不能按合同履行维修任务,每次投诉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壹仟元人民币;当受到有效投诉第二次时,该中标服务商不得参加下一年的投标。 ②不能在报修后3小时内无偿提供同类机型替代设备的,将视中标服务商不能按合同履行维修任务,每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壹仟元人民币。 ③服务商不能在每周一上午下班前提交上一周维修服务单的、没有建立或没有实时更新专用维修档案的、不能按学校要求一天内提供相应报告的,将视中标服务商不能按合同履行服务任务,每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伍佰元人民币。 对于中标服务商不能按合同履约的其他行为,每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伍佰元人民币,该履约保证金的余额在履约责任期满由中标服务商向学校提交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书面申请, 学校在接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服务商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如遇寒暑假或不可抗力因素顺延)。 对于中标服务商全部不能按合同履约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对于给学校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中标服务商须对超出部分予以赔偿。2.用户投诉处理。服务商的工程师从受到有效投诉第二次开始(含第二次),则取消该工程师的服务资格,服务商必须无条件改派其他工程师。服务商设有专职的项目经理负责响应用户服务需求,项目经理对用户的投诉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做出有效回复。设备处统计维修服务单,建立用户意见反馈信息登记表,向用户发放中标服务商维保满意度调查问卷,当调查结果为“不满意”时,该中标服务商不得参加下一年的投标。 3.服务争议协调。学校与中标服务商成立服务争议协调小组,小组有3人(服务商1人,学校委派2人)组成,对维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协调,并做出最后决定。 4.违约责任。服务商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的,学校有权终止合同,由此给学校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服务商承担。 5、事故责任。驻点工程师进校维保期间应注意安全,若因服务商人员原因造成火灾、触电、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中毒、中暑、伤亡等各类安全事故的,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责任均由服务商承担,校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 ** | 台 |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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