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信息 (已成交) | |||
标的名称: | *****.1立方米泥沙 | 组织方: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龙门[****]***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 **:**:** |
交易编号: | *******-***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 **:**:** |
底价(*元): | **.**** | 竞买保证金(*元): | **.0 |
报价幅度(*元): | 1.0 | 报名截止时间: | ****-**-** **:**:** |
成交时间: | ****-**-** **:**:** | ||
竞得人: | ************* | 成交价: | **.*****元 |
交易条件说明 | |||
项目交易条件、要求等说明
*、项目情况 委托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称龙门分中心)公开挂牌竞价标的是龙门县密溪林场河道清淤疏浚弃料,分别集中堆放在密溪林场指定的几个堆场,分别是:地派河治理工程堆放点、龙溪砂石厂、担竹坑水电站、密溪林场加工、密溪新*村弃渣场*。经测量以上*处河道清淤疏浚弃料总方量为*****.1立方米,有意竞买者可到现场实物验证。 *、项目交易条件和要求 (*)竞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竞买保证金:***元人民币。竞买保证金不抵作成交价款,竞得人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及缴清货款后,交易中心凭合同及缴款凭证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竞买保证金; (*)转让标的质量:以现场堆放实际质量为准。 *、交易方式 (*)采取网上竞价方式。本次竞买所报的**为就堆提货**。标的从起点**开始向上竞价,每次增幅的幅度为1*元递增,允许跳跃应价。以报价最高且该报价不低于起始价者为最终竞得人。 (*)竞买人的报价都是法律意义上的承诺,对于竞买人本身具有约束力,竞买人*经报价,不得反悔,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者所交纳的交易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得人凭《成交通知书》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密溪林场河道清淤疏浚弃料所有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转让合同》),未按时签订《转让合同》和在规定时间内缴清货款的视为竞得人违约。 (*)交易保证金约定: 1、全权委托中心代收代退交易保证金。 2、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的,视为违约,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提货办法 (*)转让合同签订后3日内,竞得人按先付清货款后提货的办法,把货款存入龙门县密溪林场指定账户。 (*)竞得人须清运走场内的*****.1立方米泥沙弃料并妥善处理。并且除付清货款外另需缴交清运泥沙弃料保证金***元,在清运泥沙弃料后再退回保证金给竞得人。运输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竞得人负责。 (*)竞得人应签订合同后*个月内提货完毕,推迟提货时间必须征得龙门县密溪林场同意。
(特别提示:目前竞价保证金账户银行无法支持第*方支付平台原路退还竞价保证金,请勿使用微信、支付宝等第*方支付平台及柜台现金缴入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
****年 4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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