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YHGF2023040701
(二)项目名称:洋河、双沟、泗阳基地酒糟处置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磋商
(四)项目需求:
(1)洋河、双沟、泗阳基地酒糟处置项目,处理范围:洋河基地标段***吨/年左右;双沟基地标段:9*吨/年左右;泗阳基地标段:***吨/年左右(数量仅供参考,结算以招标人酿酒生产实际耗粮1.5倍计算出的产糟量为准)。
(2)中标人在宿迁境内拥有酒糟深加工项目的,项目产能须满足:洋河标段不低于****吨/天,双沟标段不低于***吨/天,泗阳标段不低于****吨/天。若投标人在宿迁境内无满足“洋河标段不低于****吨/天,双沟标段不低于***吨/天,泗阳标段不低于****吨/天”产能要求的酒糟深加工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新建或扩建酒糟深加工项目,且项目产能须满足“洋河标段不低于****吨/天,双沟标段不低于***吨/天,泗阳标段不低于1000吨/天”。(提供深加工设备清单及产能证明材料)。
(3)中标人在宿迁境内投资新建酒糟深加工项目的,须向招标人缴纳项目落地保证金*****元,待项目落地达产后,招标人全额无息返还。中标人须在成交通知书送达后**个月内实现酒糟深加工项目达产。中标人须提供项目计划表、工程施工进度表等,作为招标人对中标人项目建设推进考核的依据。中标人无法在成交通知书送达后**个月内实现新建项目达产的,招标人有权扣除中标人项目落地保证金*****元。如因台风、洪水、地震导致中标人无法在成交通知书送达后24个月内实现新建项目达产的,由招标人、中标人双方协商解决。
(4)中标人在宿迁境内扩建已有酒糟深加工落地项目的,须向招标人缴纳项目落地保证金*****元,待项目落地达产后,招标人全额无息返还。中标人须提供项目计划表、工程施工进度表等,作为招标人对中标人项目建设推进考核的依据。扩建工期由招标人和中标人根据扩建规模协商决定。中标人无法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实现扩建项目达产的,招标人有权扣除中标人项目落地保证金*****元。如因台风、洪水、地震导致中标人无法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实现扩建项目达产的,由招标人、中标人双方协商解决。
(5)中标人在宿迁境内新建、扩建的酒糟深加工项目达产前,可在确保无环保隐患的前提下,自主处置自招标人处购买的酒糟。中标人在宿迁境内新建、扩建的酒糟深加工项目达产后,中标人不得转卖未经加工的酒糟,如遇特殊情况,中标人须报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6)中标人负责并承担所中标段的酒糟清运、深加工处理、环保投入及周边环境整治等*切费用。中标人需在所中标段当日酿酒生产结束后24小时内将该标段所产酒糟全部清运出厂,每延迟12小时,招标人有权扣中标人履约保证金1000元。延迟超过7天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不返还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对中标人的酒糟清运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7)中标人被政府环保部门通报的,招标人视情节轻重按10-50万元/次扣除中标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被扣除金额,中标人需重新缴纳补足。
(8)中标人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返还履约保证金及预交的酒糟款。
(9)调价机制:
参照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磋商截止日)卓创资讯网数据中心公布的*种饲料原料(豆粕、DDGS、麸皮)和三种酿酒原料(玉米、大米、小麦)华东地区平均价格,权重占比分别为:豆粕(15%)、DDGS(15%)、麸皮(20%)、玉米(15%)、大米(15%)、小麦(20%),以此时加权平均价为基准价格。2023年9-12月执行中标单价。2024年开始,每季度首月5日前测算上述6种物料上季度的加权平均价,若上季度加权平均价较基准价浮动超过±10%,则按上季度加权平均价较基准价的具体浮动幅度同比例调整本季度酒糟执行价,同时将基准价格调整为上述6种物料上季度的加权平均价。
(*)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个标段,每个基地为*个独立标段,可兼投兼中。各基地选择1家中标单位,投标人可自行选投。
1、在宿迁境内投资新建酒糟深加工项目的成交人,合同期为4年(含2年建设期),招标人将对成交人在合同期内的履约情况、安全环保管控等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在原合同期限基础上可再延长2年。
2、在宿迁境内已有酒糟深加工落地项目的成交人,合同期为1年,招标人将对中标人在合同期内的履约情况、安全环保管控等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在原合同期限基础上可再延长1年。
(七)付款方式
按采购人实际投料量的1.5倍测算酒糟数量。根据采购方测算出的酒糟数量,成交人提前1个月内预付糟款到采购人制定账户(如本年度8月底前预付9月酒糟款)。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本不小于3000万元(须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营业范围许可项目包含饲料生产或固废处理(须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营业范围变更的不予认可,以变更之前营业范围为准)。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三)本项目实行电子采购。
(四)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采购人暂停或取消采购人招标项目投标资格,或被采购人评定为D级,或纳入采购人投标人准入限制名单(尚未移出)/灰名单(尚未移出)/黑名单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与采购人及其分子公司企业有经济或法律纠纷;
5.投标人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
6.投标人有行贿行为的;
7.投标人存在采购人在职职工或特定关系人入股情形的;
8.投标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如无上述1-9条所列情形的,须提供承诺函)
*、推荐成交候选人的办法
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中,按照评标办法推荐成交候选人。具体细则详见磋商采购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获取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提供时间:****年7月**日**:**至****年 7月**日 **:30。
(*)报名时务必单独编辑文本,清楚写明以下信息:“投标人名称、投标授权代表姓名、手机号码、邮箱”,手机信息务必准确,以便后期及时联系。
(*)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招标人指定邮箱:***********.***,采购人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放磋商文件 。
(*)标书购买费:***元(支付宝账号:18262818921(汇款时请注明报名单位、参与项目名称),待招标人确认收到报名费后,电子版采购文件才进行发放,售后不退))。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 7月**日 9:**:**
(三)本项目采用:
*、其他补充事宜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洋河镇酒都大道***号
联系方式:****-********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杨
联系邮箱:*********@**.***
情况咨询人:张经理 0527-84932052
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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