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项目(设备采购)(重) | ||
品目 | 货物/设备/办公设备/电子白板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平南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闭 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平南县*环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西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号*港城6幢**层****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闭 工,****-******* |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重)
采购项目名称:****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项目(设备采购)(重)
*、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采购人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项目(设备采购)(重)
*、采购项目编号:********-**-*****-****(重)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预算总金额:*******
*、废标理由:
标项1:分标1投标供应商数量不符合要求,系统自动废标;标项2:分标2投标供应商数量不符合要求,系统自动废标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
*、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无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闭 工
联系电话:****-*******
地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号*港城6幢**层****号
2、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平南县平南街道*环大道***号
*、其他补充事宜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平南县*环路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号*港城6幢**层****号
联系方式:闭 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闭 工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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