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运河新村项目已由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沧发改投资(****)**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 建设地点:河北省沧州市迎宾大道西侧; (2)建设内容:项目楼宇对讲、门禁、监控、道闸、电子围栏、*方对讲、小区广播、弱电机房建设; (3)计划工期:***日历天(楼内及地下管线**日历日)(****年**月**日-****年6月3日); (4)标段划分:无。 (5)本项目采用招标投标“双盲”评审(具体要求详见冀政务办〔****〕**号文).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级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法定代表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沧州市运河区永济路**号 | 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层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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