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统*交易标识码 | ***-******************-********-******-8 |
信息来源 |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所在地 | 怀宁县 |
信息发布时间 | ****-**-** **:**:** | 浏览次数 |
采购公告信息
怀宁县特殊工程消防设计施工图审查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号
*、项目名称:怀宁县特殊工程消防设计施工图审查服务采购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照园街3号
成交金额:0.**元/平方米,合同履行期限内结算总费用不超过***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怀宁县特殊工程消防设计施工图审查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怀宁县特殊工程消防设计施工图审查服务采购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建筑类别和耐火等级审查、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审查、建筑构造防火审查、安全疏散设施审查、灭火救援设施审查、消防给水和消防设施审查、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防火审查、消防用电及电气防火审查、建筑防爆审查、建筑装修和保温防火审查等。 服务要求: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后 1 年,*年服务期满后,如合同履约良好,在年度预算资金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年度合同,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年。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需求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
*、评审专家名单:朱家余、孙海清、高宜玲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按谈判文件规定收取
2、收费金额:0.***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8:**-**:**,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创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的,书面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为怀宁县高河镇政和东路(巴比商务中心**楼),联系电话:****-*******;以网络形式提出质疑的,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5.**:**/********/***********)提出异议,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其中以网络形式提交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5.**:**/********/***********)进行在线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创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政和东路巴比商务中心**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开标记录表
5.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0天0小时5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8分0秒
办理意见: 提交
办理时间: ****-**-**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5分
办理意见: 通过
办理时间: ****-**-**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3分
办理意见: 通过
办理时间: ****-**-**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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