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鄞州区**-**-**/**/**(姜山镇核心4号)地块(**-**-**部分)智能化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鄞投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委托代理机构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元,建设规模:本工程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 面积约******.**平方米,共**个单体(1#、3#为**层、2#、**#为**层、4#~6#为**层、7#~8#为**层、9#为**层、**#~**#为1层、**#-1~**-2为*层),*层地下室建筑面积约*****.1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住宅部分
的智能化专网系统、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楼宇可视对讲系统(含智能家居)、电子巡查系统、出入口管理系统(门禁、智慧 门)、停车场管理系统、智能水电表能耗监测系统、背景音乐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综合管路系统、梯控系统、抗震
支架等;售楼处的算机网络系统、背景音乐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管理系统、综合管路系统等工程施工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工 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元。 2.3施工总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天内(时间开工日期以建设单 位,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报告为准),并配合总承包施工进度。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次性验收合格标
准并通过宁波市公安局技防办验收。安全要求:合格,并配合总承包单位达到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 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 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的*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 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其他: 3.5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 统”(*****://****.***.******.***.**:****/*******/****)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 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3电子交易平台运行费***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时**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 统”(*****://****.***.******.***.**:****/*****/*****)。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明东路***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号东城国贸**楼
联系人:**、唐虹波
联系电话:****-********
监管部门:鄞州区公共资源监督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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