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泗县山头镇中央第*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道路建 设项目3标段 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年泗县山头镇中央第*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道路建设项目 3 标段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地址 | *********院内 | |||
联系人及电话 |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泗县时代广场东区办公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 ***********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安徽誉都建设工程有限 公司 | ************ | 安徽华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 公司 | |
地址 | 萧县龙城镇龙山路***号 |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 巢湖西路鑫鑫花园2幢***室 | 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灵城镇 开发区硕果电器院内办公楼 *楼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 承包*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元 | *******.**元 | *******.**元 | |
工期(日历天) | **日历天 | **日历天 | **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 收标准规范合格标准 |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 标准规范合格标准 |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 标准规范合格标准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 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 | / 李雨欣 | / | |
***理 | 姓名 | 曹*记 | 张健跃 | |
证书名称 |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 | 皖 ************ | 皖 ************ | 皖************ | |
综合评估得分 | **.** | **.** | **.**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览表附件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 他内容 | / | |||
公示时间 | ****年3月**日-****年3月**日 | |||
招标代理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元 |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 工作时间内(上午8:**-**:**,下午2:**-5:**)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 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 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 址****://******.****.***.**:****/********/***********;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 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 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 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 委[****]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投诉受理单位 | ********** | |
单位地址 | 泗县朝阳路 *** 号,泗县住建局 7 楼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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