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要求,现将**************年度(第1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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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年岳池县城区环境卫生作业第*轮市场化运作项目 | 采购内容:****年8月1日至****年7月**日,岳池县城区街道广场清扫保洁、部分水体保洁、垃圾分类收运、市政环卫设施清洗、公厕保洁和管理、道路冲洗除尘等服务。 主要功能或目标:本项目承包期限为*年,即****年8月1日至****年7月**日;服务内容为城区道路(含人行道)、广场、景观带内的游步道(凉亭、廊道)等清扫保洁;部分绿化带保洁;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果皮箱、垃圾箱(桶)、手推车管理维护和擦洗消毒;道路(含人行道、广场)冲洗降尘;各类“牛皮癣”清除;公厕和驿站管理与保洁;责任区无主建筑、装修、家具、洁具等垃圾清运;市政环卫设施、护栏(道路、桥梁、河道、U形管等)擦洗;路面标识线冲洗;垃圾袋装;垃圾分类工作(按上级部门垃圾分类相关要求、方案执行)。 需满足的要求:(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有效存续期内的合法企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原件);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2021、2022、2023年政府采购活动,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公司按实际提供);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 **,***.****** | ****年**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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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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