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
我单位现就某部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编号:****-******-*****
3、委托代理编号: ********-**-**
4、采购项目预算:******.**元/年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þ综合评分法
包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服务期限 |
备注 |
包1 |
某部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 |
主要配送果蔬类,肉蛋类,水产类,粮油干调类等主副食品;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章采购需求 |
两年(合同*年*签) |
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折扣。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条第*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个月的完税和缴纳社保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专门面向: þ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包1: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湘财购【****】**号文)参与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8:**到**:**,下午**:**到**:**(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张家界市慈利县*阳驾校报名处*楼(交警队斜对面)获取磋商文件。
5.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 *** 元,售后不退。
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年**月**日 ** 时**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张家界市慈利县*阳驾校报名处3楼会议室(交警队斜对面)。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6.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时间及地点。
1、本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和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同步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名 称:某部
(2)地 址:张家界市慈利县
(3)联系人:***
(4)邮 编:******
(5)电 话:***********
(6)电子邮箱:/
(1)名 称:*************
(2)地 址:张家界市慈利县*阳驾校报名处*楼(交警队斜对面)
(3)联系人:***
(4)邮 编:******
(5)电 话:****-*******、***********
(6)电子邮箱:*********@**.***
(1)项目监督人:李先生
(2)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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