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红阳村李龙自然村污水处理基站*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及配套电气采购安装项
*、成交单位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芜湖通航创新园5号楼***室(南湖路与经*路交叉东北角)
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红阳村李龙自然村污水处理基站*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及配套电气采购安装项 |
服务范围:响应磋商文件 |
服务要求:响应磋商文件 |
服务标准:响应磋商文件 |
服务期限:响应磋商文件 |
*、评审专家名单:夏兴国 王恩霞 孟家福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
联系人:**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当涂县襄城南苑**号门面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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