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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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泰颂科技有限公司 | *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佳灵路**号1栋9层**号 | ***,***.**元 |
合同包1(合同包*):
服务类(*川泰颂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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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超声设备维保 | 1.全保:三星RS80A 1.0(超声科1台); 三星RS80A(消化中心和健康管理中心各1台,共2台)。 2.技术保:三星RS80A 3.0(超声科和骨科一各1台,共2台); 三星R10(1台); 三星Hera W9(1台); 三星Hera W10(1台) 麦迪逊H60(2台); 麦迪逊R7(1台)。 | 全保服务要求: 1、支持全年每天24小时全天候服务。接到医院关于设备或其中部件的运行故障的报修电话,维修工程师必须在30分钟内响应;如需现场维修,服务工程师4小时内到场维修。 2、至少配备4名及以上本地(成都地区)服务工程师,并取得三星麦迪逊厂家技术培训合格证书(2年内的)。 3、开机率保证:维保年度内保证每台设备开机率≥97%,即维保年度内每台设备停机时间不超过10天(以365天/年计算)。 4、单台设备如涉及到零配件更换或者需要带走维修的,应在24小时内完成,超过24小时应提供相同品牌质量的备用机,保证临床业务正常开展。 5、维保范围:包含无限次技术服务及所有配件免费更换(包含探头),保证所换配件为三星厂家全新合格配件,保证维修后的设备符合三星厂家设计标准和相应的国家质量标准要求。(提供承诺函) 6、维保年度内至少提供四次维护保养服务,一季度保养一次,维护保养内容包括:校正服务(专业工具组)、设备安全性能检查、除尘保养、运行状态检查等,确保设备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每次保养或维修后10日内提供规范完整的服务报告,体现保养或维修内容。如特殊情况时,院方有权要求维保服务方临时安排保养服务。 7、针对临床使用科室需求提供无限次应用培训,培训时间不等,培训方式根据医院需求为线上或线下,提供应用培训记录。 8、不定期从三星官方系统(GSPN系统)获取新的软件补丁并下载,根据医院需求并获得医院同意后对设备实施软件系统升级。升级后,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对设备进行功能参数设置,对新功能和新技术给临床使用医生作临床应用培训。 9、维保年度内,所涉及设备软、硬件升级的,须保证医院数据安全,不得私自获取、拷贝医院设备数据及病人数据。(提供承诺函) 技术保服务要求: 1、支持全年每天24小时全天候服务。接到医院关于设备或其中部件的运行故障的报修电话,维修工程师必须在30分钟内响应;如需现场维修,服务工程师4小时内到场维修。 2、维保范围:提供无限次技术服务,易损配件单价金额在6000元以内(含6000元)的免费更换及维修,易损配件至少包含:键盘按键、防尘过滤网、探头透镜、探头线缆、轨迹球、硬盘、整机外壳及脚踏板整套、风扇等。更换配件免人工费。 3、单台设备如涉及到零配件更换或维修的,应在24小时内完成,超过24小时应提供相同品牌质量的备用机,保证临床业务正常开展。(提供承诺函) 4、如涉及零配件更换的可以从中标人处采购,也可以从其他三方渠道询价和采购,中标人不应阻挠。若从中标人处采购配件的,中标人须保证提供原厂配件的前提下且配件价格不高于市场价格的88%,经双方确认后,中标人应优先保证设备运行。(提供承诺涵) 5、维保年度内至少提供四次维护保养服务,一季度保养一次,维护保养内容包括:校正服务(专业工具组)、设备安全性能检查、除尘保养、运行状态检查等,确保设备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每次保养或维修后10日内提供规范完整的服务报告,体现保养或维修内容。如特殊情况时,院方有权要求维保服务方临时安排保养服务。 6、针对临床使用科室需求提供无限次应用培训,培训时间不等,培训方式根据医院需求为线上或线下,提供应用培训记录。 7、不定期从三星官方系统(GSPN系统)获取新的软件补丁并下载,根据医院需求并获得医院同意后对设备实施软件系统升级。升级后,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对设备进行功能参数设置,对新功能和新技术给临床使用医生作临床应用培训。 8、维保年度内,所涉及设备软、硬件升级的,须保证医院数据安全,不得私自获取、拷贝医院设备数据及病人数据。(提供承诺函)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 每季度将会对中标服务进行评价,任何一次评价分值低于80(含)分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 |
姜东升(采购人代表)、苟青、刘成真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确定代理服务费,成交的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号文及《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号文规定标准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费:**元整)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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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岷东大道北段9号住院北楼**楼A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
名称:*川唯实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环东路(北)**号2楼(乐山商业银行旁)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女士
电话:***-********
*川唯实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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