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药饮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 第*章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中药饮片供应服务(*)) 2.技术标准与要求 由原来的“
附表*:中药饮片供应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产地要求 1、投标人需有严格的产品质量标准控制体系,确保药材来源稳定可靠。 2、投标人或者供应饮片的生产企业具有中药饮片溯源系统。(提供系统截屏、系统使用情况说明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药材种植基地的相关证明材料备案。 |
”,更正为:
采购包1(中药饮片供应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产地要求 1、投标人需有严格的产品质量标准控制体系,确保药材来源稳定可靠。 2、投标人或投标人合作生产厂家具备中药饮片溯源系统,扫描*维码可查询中药饮片溯源档案,溯源档案能体现包括但不限于:中药饮片名称、产地、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生产厂家、原料检验、成品检验等信息。 3、投标人须提供药材种植基地的相关证明材料备案。 |
2、原采购文件 第*章 采购需求 采购包2(中药饮片供应服务(*)) 2.技术标准与要求 由原来的“
附表*:中药饮片供应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产地要求 1、投标人需有严格的产品质量标准控制体系,确保药材来源稳定可靠。 2、投标人或者供应饮片的生产企业具有中药饮片溯源系统。(提供系统截屏、系统使用情况说明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药材种植基地的相关证明材料备案。 |
”,更正为:
采购包2(中药饮片供应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产地要求 1、投标人需有严格的产品质量标准控制体系,确保药材来源稳定可靠。 2、投标人或投标人合作生产厂家具备中药饮片溯源系统,扫描*维码可查询中药饮片溯源档案,溯源档案能体现包括但不限于:中药饮片名称、产地、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生产厂家、原料检验、成品检验等信息。 3、投标人须提供药材种植基地的相关证明材料备案。 |
3、原采购文件 第*章 评标 *、评审程序 3.详细评审 由原来的“
采购包1(中药饮片供应服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商务部分 | 履约能力 (9.0分) | *、质检设备:具有高效液相色谱仪的得1分;具有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的得1分;具有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的得1分;具有气相色谱仪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提供上述仪器设备的购买发票扫描件或租赁合同扫描件。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限1人)及质量负责人(限2人)为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且获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专业为中药学),每满足1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具有药学、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的,或具有中药学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每满足1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本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上述人员相应证书复印件、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截图复印件和****年1月份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个月投标人为该人员购买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 |
溯源评价 (6.0分)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投入溯源系统,可方便查询配中药饮片溯源信息,扫描*维码可显示信息包括产品药品信息、服药方法、溯源档案、质量检验,具有以上药品信息*项的得0.5分,满分2分。注:以投标人提供溯源*维码及扫描*维码显示的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建立有中药材溯源系统,每提供*个中药品种信息得0.5分,满分4分。注:以投标人提供溯源*维码及扫描*维码显示的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不得分)。 |
采购包2(中药饮片供应服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商务部分 | 履约能力 (9.0分) | *、质检设备:具有高效液相色谱仪的得1分;具有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的得1分;具有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的得1分;具有气相色谱仪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提供上述仪器设备的购买发票扫描件或租赁合同扫描件。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限1人)及质量负责人(限2人)为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且获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专业为中药学),每满足1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具有药学、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的,或具有中药学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每满足1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本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上述人员相应证书复印件、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截图复印件和****年1月份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个月投标人为该人员购买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 |
溯源评价 (6.0分)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投入溯源系统,可方便查询配中药饮片溯源信息,扫描*维码可显示信息包括产品药品信息、服药方法、溯源档案、质量检验,具有以上药品信息*项的得0.5分,满分2分。注:以投标人提供溯源*维码及扫描*维码显示的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建立有中药材溯源系统,每提供*个中药品种信息得0.5分,满分4分。注:以投标人提供溯源*维码及扫描*维码显示的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不得分)。 |
”,更正为:
采购包1(中药饮片供应服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商务部分 | 履约能力 (9.0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质检设备:投标人或投标人合作生产厂家具有高效液相色谱仪、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的,每提供*类设备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检测设备须是投标人或投标人合作生产厂家购置(或租赁)的。如上述质检设备为投标人购置(或租赁)的,以提供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如上述质检设备为投标人合作生产厂家购置(或租赁)的,以提供投标人与合作生产厂家签订的合作协议和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同类设备提供多台的按*类计算。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限1人)及质量负责人(限2人)为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且获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专业为中药学),每满足1人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具有药学、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的,或具有中药学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每满足1人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注:本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上述人员相应证书复印件、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截图复印件和****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个月投标人为该人员购买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 |
溯源评价 (6.0分) | 投标人或投标人合作生产厂家具备中药饮片溯源系统,扫描*维码可查询中药饮片溯源档案,溯源档案能体现中药饮片名称、产地、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生产厂家、原料检验、成品检验的信息的,每体现上述*项信息得0.**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以投标人提供溯源*维码及扫描*维码显示的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如溯源系统为投标人合作生产厂家所有的,还须提供投标人与合作生产厂家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如溯源档案中的信息内容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
采购包2(中药饮片供应服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商务部分 | 履约能力 (9.0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质检设备:投标人或投标人合作生产厂家具有高效液相色谱仪、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的,每提供*类设备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检测设备须是投标人或投标人合作生产厂家购置(或租赁)的。如上述质检设备为投标人购置(或租赁)的,以提供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如上述质检设备为投标人合作生产厂家购置(或租赁)的,以提供投标人与合作生产厂家签订的合作协议和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同类设备提供多台的按*类计算。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限1人)及质量负责人(限2人)为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且获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专业为中药学),每满足1人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具有药学、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的,或具有中药学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每满足1人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注:本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上述人员相应证书复印件、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截图复印件和****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个月投标人为该人员购买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 |
溯源评价 (6.0分) | 投标人或投标人合作生产厂家具备中药饮片溯源系统,扫描*维码可查询中药饮片溯源档案,溯源档案能体现中药饮片名称、产地、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生产厂家、原料检验、成品检验的信息的,每体现上述*项信息得0.**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以投标人提供溯源*维码及扫描*维码显示的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如溯源系统为投标人合作生产厂家所有的,还须提供投标人与合作生产厂家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如溯源档案中的信息内容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
4、原采购文件 第*章 合同文本 *、产地要求 “2、乙方或者供应饮片的生产企业具有中药饮片溯源系统。”更正为“2、乙方或乙方合作生产厂家具备中药饮片溯源系统,扫描*维码可查询中药饮片溯源档案,溯源档案能体现包括但不限于:中药饮片名称、产地、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生产厂家、原料检验、成品检验等信息。”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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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英德市峰光西路
联系方式:****-*******
名 称:************
地 址:清远市静福路**号金茂翰林院*号楼5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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