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曾国藩故居富厚堂、白玉堂绿化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采购人(全称):******(**)
供应商(全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大写:**********元
全额付款:预付款:g分期付款: 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验收主体:******
验收方式:采用*般程序验收
验收标准:/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备案单位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4年5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双峰县永丰镇复兴中路 ** 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峰县支行
帐 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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