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卫市直-市国有林业总场****年退化林修复项目(*至*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卫市直************年退化林修复项目已由中卫市林业和草原局以关于对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卫市直************年退化林修复项目作业设计的批复、卫林函〔****〕**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元。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招标编号:宁**招字****-***号
2.2 建设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营盘水村、长流水村、下滩村和蒿川管理站管辖区域。
2.3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总面积*****亩,全部为退化林修复。其中:补播*****亩,补植补播**** 亩,平茬复壮+补播 ***** 亩,平茬复壮+补植补播 **** 亩。
2.4 工期和养护期:工期:***日历天;养护期:两年(***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8 个标段。
*标段:迎水桥镇作业区补植补播****亩、迎水桥镇作业区平茬复壮+补植补播****亩;
*标段:迎水桥镇作业区补植补播****亩、迎水桥镇作业区平茬复壮+补播(模式*)****亩;
*标段:迎水桥镇作业区补植补播****亩;
*标段: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卫市直************年退化林修复项目监理。
2.6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投标人须具备:本次*至*标段招标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工程相关内容且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从事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后期养护),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至*标段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取得宁夏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 (外省投标单位需提供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3 本次*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所有潜在投标单位均可就本项目进行投标,但为保证本项目工程管理、 工作协调、质量及进度, 只允许按照标段评审的先后顺序中1个标段 ,放弃后续标段中标权。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不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请各投标人 务必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签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宁夏远程解密操作手册- 投标人》 进行远程解密;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熟悉流程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 **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年**月**日9:**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中卫市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上元名筑1号办公楼**楼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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