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应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相关当事人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1 | 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山西省太原市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B座9层 |
*、基本情况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公安厅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山西省****年政府采购领域“*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晋财购〔****〕**号) 、《朔州市财政局 朔州市公安局 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朔州市****年政府采购领域“*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朔财购〔****〕**号)文件要求,我局在抽查项目中,发现你单位在“应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存在“未在采购文件中明示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以及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问题,未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条第*款之规定。
*、处理依据及结果
针对本次发现的问题,责令你公司限期整改,并于*日内将整改情况报*****。 同时你公司要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学习,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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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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