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津*年*贯制学校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初中部)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燕津*年*贯制学校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初中部)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宁国市宁国大道***号
中标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1 | 教学*体机▲ | 希沃、****** | ** | 台 | ***** |
*、评审专家名单:张国勇、李仙、邓忠峰、戴子龙、金琳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中标服务费;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宁国大道***号、宁国市宁国大道诚信大厦**楼****室,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宁国市宁国大道***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宁国市宁国大道诚信大厦**楼****室
邮 箱:******@***.***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
链接:*****://***.*****.***/s/************-**********?***=****
提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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