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结果确认书
************* (盖章):
受贵单位委托*川雄弘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广安市广安区官盛镇*层社区、前进村硬化路建设项目,项目编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竞争性谈判采购,本次采购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结果如下:
项目名称 | 广安市广安区官盛镇*层社区、前进村硬化路建设项目 | |||
开标时间 | ***4年**月**日**时**分 | |||
成交名次 | 成交候选人 | 成交金额 (元) | 评审以后的报价金额(元) | 得分 |
第*名 | *川松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 | / |
第*名 | *川洪锦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 | / |
第*名 | *川*岳市政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采购单位 | ************* | |||
确认意见 | 同意第*名为成交供应商 | |||
确认时间 | ***4年**月**日 | |||
请依法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结果,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 |
*川雄弘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4年**月**日
注:本公告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仅提供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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