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丽水市本级公路大中修工程(龙丽线路面大中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丽水市本级公路大中修工程(龙丽线路面大中修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年丽水市本级公路大中修工程(龙丽线路面大中修工程)初步设计批复》(丽发改项管〔****〕**号)及丽水市公路港航与运输管理中心文件《丽水市公路港航与运输管理中心关于直属 ****年丽水市本级公路大中修工程(龙丽线路面大中修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丽公航运〔****〕**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养护资金来源为省补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实施线路为****龙丽线 ****+***~****+*** 逐段,折合双幅计**.***公里:***1+1**~****+*** 路段(路等级为*级)共计1.1公里,加铺******-**(***低温)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玄武岩)+粘层;****+***~****+***、****+***~****+*** 路段(路等级为*级)共计3.***公里,实施路段病害处置后,加铺***(***低温)***-** 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玄武岩)+粘层;****+***~****+***路段(公路等级为*级)共计1.0公里,实施路段病害处置后,加铺2.******-**高弹抗裂混合料(改性沥青)(玄武岩)+粘层;****+***~****+***路段(公路等级为*级)共计7.**公里,病害处治后行车道统*加铺******-**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 (玄武岩碎石、玄武岩纤维掺量 0.3%)+粘层;****+***~****+***桥梁路段共计0.***公里,刨除原沥青砼上面层后,加铺******-**(***低温)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粘层。工程概算总费用*****元。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上述路段的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及其他附属工程的施工完成和缺陷责任期缺陷的修复(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及工期
本项目招标共划分为*个标段(合同段)。计划总工期为***日历天(主体工程要求在 **** 年 ** 月底前完成),缺陷责任期为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缺陷责任期**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的业绩,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养护施工能力,并具有下列其中*项资质:
(*)具有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具有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证书*类(甲级)和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证书*类(乙级)。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年**月**日至****年**月**日,潜在投标人可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至邮箱*********@**.***,同时电话告知代理单位。提交疑问截止日为****年**月**日**:**。招标人将于****年**月**日前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了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4年**月**日**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时**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指定窗口(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号,商会大厦*楼)。本项目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无须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3未按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招标人定于****年**月**日**时**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厅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后果*律由投标人自负。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
地 址:丽水市中东路***号 地 址:丽水市大洋北路**号山水嘉苑**幢***室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 联系人:***、马希青
电 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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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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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单位:********
备案时间:***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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