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年市区道路平整度应急提升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衢州市衢江区东方广场7号楼***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7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市区道路平整度应急提升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技术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年市区道路平整度应急提升服务项目 | 1 | 项 | ******元 | 详见采购文件第*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1)****年市区道路平整度应急提升服务项目,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荷*路停车场、足球场、春江路、浮石*桥、下街公交站、上街南湖桥公交站、下街*桥街路口、衢化西路荷*路口、荷花西路(浙西大道-平安西路)涉及的沥青混凝土浇筑、标线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次性验收合格标准。详见第*章采购需求。
(2)**日历天内完工并交付使用,(工程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类人员”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负责人;
(3)、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备案信息截图或持有仍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投标响应截止时间项目负责人也不得有已中标工程或为(第*)中标候选人的工程。
(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行贿罪判决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6)、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7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获取期限之后且在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允许其获取。
2、地点:衢州市衢江区东方广场7号楼***室;
3、方式:邮寄报名资料至衢州市衢江区东方广场7号楼***室或抵达代理机构单位现场获取招标文件。邮寄报名的,以报名资料寄达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4、售价:/。
5、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单位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复印件;5)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6)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类人员B类证书。
如投标人采用邮购报名的,请将以上报名资料邮寄至代理机构,并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
6、潜在投标人应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7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年7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衢州市衢江区东方广场7号楼***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投标。
2.为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
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投诉(联系人:***;电话:***********)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5.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西安路**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衢州市衢江区东方广场7号楼***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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