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年濛江镇集体经济产业车间和****年集体经济建设产业车间(加建) | ||
项目编号 | ****-********-1 | 产权子类型 | 房产 |
挂牌起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延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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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评估基准日 | ||||||||||||||||||||||||||||||||||||||||||||||
评估机构 | ||||||||||||||||||||||||||||||||||||||||||||||
租金底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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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藤县蒙江镇村集体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作为出租人,向藤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以下统称“藤县农交中心”)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藤县农交中心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㈠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㈡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㈢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㈣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藤县农交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特别 | 1.交易标的均以展示的实际状况为准,藤县农交中心及出租方对交易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藤县农交中心及出租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交易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2.意向承租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和查验交易标的,并对交易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意向承租方*旦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切现状(包括缺陷),愿意承担*切风险和责任。 |
交易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租金每*年在上*年度租金的基础上增加**%,租金*年*付。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竞租人必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 |
标的交割 | 1.成交签约:竞价成交的,竞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前往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提交以下资料:(1)自然人身份证原件;(2)法人与其他组织工商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与公章;(3)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2.交割时限:**********受出租方委托,出租方已承诺在《租赁合同》规定的出租起算日前将标的交付给承租方,因承租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出租方有权拒绝交付标的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合同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本次出租标的以交付时现状进行交付。 3.交割条件:承租方凭首期租金、承租押金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人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4.其他风险约定: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前,若因出租标的撤销等情形致使意向竞租人无法竞价时,无论何种情况,承租方不得向藤县农交中心主张除退取保证金之外的任何权利。成交后,如标的因出租方原因最终不能完成交付手续的,与藤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无关,承租方仅有权要求交易所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该项目位于广西藤县濛江镇江权村党群服务中心侧后方,****年濛江镇集体经济产业车间(*楼)面积为****平方米,****年集体经济建设产业车间(加建)项目(*楼)面积为****平方,该项目2层总面积为****平方米,以现状流转,租赁年限为**年。该车间还有负*层,面积为***平方米,与上述2层*起出租,租金另计,不纳入标底竞拍。该车间预留有2座电梯井,如中标方在经营过程中需要安装电梯的,则需由其先行垫付出资安装,安装款在今后的租金中逐年抵扣。 该车间仅用于经营农副产品加工、玩具和电子器械加工、服装箱包加工,不得用于经营化工易燃易爆、废品回收处理、文化娱乐场所等相关行业。中标方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不再经营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形式进行转租。 该车间负*层***平方米以每年租金人民币**元整(小写: ¥****.**)出租。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 **:**:** 至 ****-**-** **:**:** | |||
报名手续 |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受让申请书》;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注意事项 1.竞租人需自行下载并填写《受让申请书》,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受让申请书》及其他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并上传至藤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审核。成交后,承租方凭上述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元,截至时间****-**-** **:**:**,按系统提示缴纳。 2、竞租未成交者的保证金7个工作日内退回(不计利息) | ||||
交易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 | ||
服务费 | 按《梧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服务收费标准(试行)》收取。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早上:9:**-**:**,下午:**:**-**:**(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藤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 (广西梧州市藤县中和陶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综合大楼*楼) | |
技术支持 | ||
其 他 |
(以公告内容为准)
1.竞租人必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以公告内容为准)
该项目位于广西藤县濛江镇江权村党群服务中心侧后方,****年濛江镇集体经济产业车间(*楼)面积为****平方米,****年集体经济建设产业车间(加建)项目(*楼)面积为****平方,该项目2层总面积为****平方米,以现状流转,租赁年限为**年。该车间还有负*层,面积为***平方米,与上述2层*起出租,租金另计,不纳入标底竞拍。该车间预留有2座电梯井,如中标方在经营过程中需要安装电梯的,则需由其先行垫付出资安装,安装款在今后的租金中逐年抵扣。 该车间仅用于经营农副产品加工、玩具和电子器械加工、服装箱包加工,不得用于经营化工易燃易爆、废品回收处理、文化娱乐场所等相关行业。中标方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不再经营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形式进行转租。 该车间负*层***平方米以每年租金人民币**元整(小写: ¥****.**)出租。
(以公告内容为准)
(以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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