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采购办公电脑(笔记本)1台,于***4年7月3日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后,收到3个响应文件。经审查,3个响应文件符合报价文件要求。比照报价文件,经会议研究,决定屯昌屯城光恒电脑商行为办公电脑(笔记本)采购单位,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4年7月**日-**日
2、公示意见反馈方式:(1)书面意见请邮寄到屯昌县兴业路屯昌县林业局办公大楼***室,邮政编码******。(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4)咨询电话***********。
感谢本项目所有报价人对我单位采购工作的支持!
*********
***4年7月**日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