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独山县台村河风响至干拉段河道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施工已由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以 黔南水许〔****〕**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比例:***.0%,非政府投资比例: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独山县上司镇 。 | |||||||||||||||
2.2 建设规模: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公顷,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岩溶区*级标准,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表土保护率**%,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工程估算总投资:***.***元。 | |||||||||||||||
2.3 合同估算价:*******元。 | |||||||||||||||
2.4 计划工期:*** 天。 | |||||||||||||||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适应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5.2 本项目不接受不见面开标。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南州)、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 | |||||||||||||||
7.其他 | |||||||||||||||
7.1投标人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否则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不成功;7.2、澄清、修改文件在招标公告发布网站发布,不另行通知。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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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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