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经济开发区济宁港航新能源船舶制造基地配套道路(幸福河路~码头园区)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 | ||||||||
招标项目名称 | 邹城经济开发区济宁港航新能源船舶制造基地配套道路(幸福河路~码头园区)施工公开招标项目 | ||||||||||
项目地点 | 邹城市太平镇 | ||||||||||
招标内容 | 本工程为邹城经济开发区济宁港航新能源船舶制造基地配套道路(幸福河路~码头园区),包括设计图纸范围内的车行道路面结构层总厚度为 ****: *** 砼 **** +5%水泥稳定碎石 **** +5%水泥稳定碎石 **** ,道路清表,挖填土方,路床换填煤矸石,钢筋混凝土过路管,安装交通标志牌,道口桩,示警桩,道路标线等工程。总投资约*******.**元。(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 ||||||||||
招标范围 | 本次招标包括邹城经济开发区济宁港航新能源船舶制造基地配套道路(幸福河路~码头园区)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 ||||||||||
招标项目规模 | 本项目总招标控制价:*******.**元。 |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自筹资金、已落实 | 批复(备案)总投资额 | ****(*元) | 招标控制价 (合同估算价) | *******.**元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行为。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因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计入山东省(省级)及济宁市诚信黑榜,被限制济宁市内建设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截止到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日,未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年**月**日—****年**月**日9时**分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从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下方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年**月**日9时**分 |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 | 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是 | ||||||||||
*************、电子交易平台的网址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交易平台网址:****://******.******.**/******; 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 ||||||||||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交易平台的网址的方法 | 各潜在投标人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办理企业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实体介质版或虚拟版)后,即可访问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交易平台。 | ||||||||||
招标人名称 | ************ | 招标人地址 | 邹城市西外环路 **** 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邹城市欧兰路***号雍和府6-***、***号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
行政监督部门 |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 | |||||||||
异议提出与答复 | |||||||||||
异议事项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 | 答复期限 | 答复方式 |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 |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 |||||||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 | 应当在开标过程中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 | 即时 | 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 |||||||
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 |||||||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联系电话:***********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招标文件 | ||||||||||
本招标项目 邹城经济开发区济宁港航新能源船舶制造基地配套道路(幸福河路~码头园区)施工公开招标项目 已由 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以项目代码: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 2、工程名称:邹城经济开发区济宁港航新能源船舶制造基地配套道路(幸福河路~码头园区)施工公开招标项目 3、标段划分:*个标段 4、工程概况:本工程为邹城经济开发区济宁港航新能源船舶制造基地配套道路(幸福河路~码头园区),包括设计图纸范围内的车行道路面结构层总厚度为 ****: *** 砼 **** +5%水泥稳定碎石 **** +5%水泥稳定碎石 **** ,道路清表,挖填土方,路床换填煤矸石,钢筋混凝土过路管,安装交通标志牌,道口桩,示警桩,道路标线等工程。 5、招标人:************ (1)联系地址:邹城市西外环路 **** 号 (2)联 系 人:*** (3)联系电话:****-******* 6、招标代理机构:************ (1)联系地址:邹城市欧兰路***号雍和府6-***、***号 (2)联 系 人:*** (3)联系电话:***********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行为。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因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计入山东省(省级)及济宁市诚信黑榜,被限制济宁市内建设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截止到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日,未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年**月**日—****年**月**日9时**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下载网址为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网络操作咨询:****-*******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9时**分,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2、本项目使用电子评标。 3、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入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远程开标会。 4、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位置为: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不见面开标大厅。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关于异议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 日前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或通过“标立通”微信小程序中不见面开标大厅提出,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5、联系人: *** ,联系电话:*********** *、重要说明 1、施工期间与周边关系(包括同时施工的其他施工单位关系)的协调由中标单位自行处理。 2、各投标企业在投标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企业注册流程》。 3、招标文件*经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请各投标人关注本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5、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变更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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