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灶水稻制种基地建设项目标志牌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灶水稻制种基地建设项目标志牌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4年9月2 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招标内容及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灶水稻制种基地建设项目标志牌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元
3、最高限价:***元
4、采购需求:主要内容为*灶水稻制种基地建设项目标志牌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要求。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第*款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3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在评审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向评标委员会报告)。
3、供应商须符合的特定资格条件:/。
4、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招标文件的发售、开标时间和地点
3.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年8月**日8:**至 ****年8月** 日**:**(节假日正常);
3.2发售地点: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室,联系电话:***********;
3.3招标文件售价:***元/份 ,售后不退。
3.4开标地点: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会议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9月2日**:**整。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元;履约保证金数额按合同额5%执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次采购项目付款: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给付,统*汇至中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安装后付合同价的**%,余款满*年后*次性结清(以上付款均无息)。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阜宁县新沟镇 地 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话:***********
***4年8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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