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采购单位为内蒙古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经采购单位批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二、工程概况和采购范围
1、采购范围:本采购标的服务范围为乌拉特中旗150万千瓦风储基地项目PCⅡ标段工程风机、箱变吊装工程机械租赁。
2、服务内容:1)负责23台风机、塔筒、叶片、轮毂、机舱、干式变压器及高压开关柜、设备附件的卸车及吊装,甲供设备材料的装卸、倒运、二次搬运,机械进出场、设备转场、设备保管、检测、施工临时措施设施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等,需提供满足要求的设备,并提供合法齐全的设备运营证件及相关手续。
2)负责本标段风机吊装、吊车安拆方案外部专家审查工作及相关费用;
3)乙方必须自行拥有招标范围内所需机械、工器具、设备,乙方须负责完成相关检测、出具相关报告等(包含主机厂提供的高强螺栓抽检),主吊组装后须取得当地质监部门合格证书,并试吊合格。
4)吊装中需要平整平台所需的机械设备。
5)对吊装平台上已交付的成品承担维护责任,如由于吊装施工导致的损毁,由乙方负责恢复。
6)为确保吊机稳定,乙方需考虑吊机下方铺设路基板、钢板等保障措施。
7)乙方应充分考虑不利天气及平原风电特点等各种不利因素引起的窝工误工费用及阻工费用等。吊装费用包干。
8)具体每台风机机组的吊装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风机、塔筒、叶片、轮毂、机舱、箱变、变频柜、设备附件的卸车及吊装,甲供设备材料的装卸、倒运、二次搬运,机械进出场,主吊拆装转场等。
9)因路面坡度较陡导致需要牵引车辆的情况,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10)本标段不含主吊机械费用,主吊设备及机上人工由甲方提供;但本标段包含主吊设备转场费用、安拆费、油料及主吊的专家论证费,乙方需提供主吊司机食宿。
11)乙方需配备能够同时开展两台风机机组吊装工作的机械设备,并确保主吊不闲置,在全部吊装工作结束后,需将甲方提供的两台主吊转移至现场指定地点。
12)如因现场工期紧张,甲方提供的主吊设备不能满足现场进度要求,乙方要按甲方要求增加能够满足现场工期要求的主吊及辅助吊装机械设备,如有增加甲方需与乙方签订补充协议。
13)食宿、迎检、施工用水、施工用电、施工通信、施工队伍调遣费用、意外伤害险、施工期间全天候安全保卫工作及施工照明的责任、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图纸范围内等为本工程顺利实施而可能发生的一切工作内容。(如图纸会审、各类检查、维稳处理、工程验收、专项方案的编制及专家论证等)应自行负责施工设备进、退场工作,以上所列和其它未列的临时工程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
14)在全部吊装工作结束后,需将甲方提供的主吊转移至现场指定地点。
3、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乌拉特中旗。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经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资质审查合格的服务商;
2、响应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响应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响应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特种设备起重吊装)资质;
5、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提供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且无严重失信记录;
7、响应人需提供近3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风机机组吊装起重设备租赁合同业绩不少于1份,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否则按照无效业绩处理。
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内蒙古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沙柳南路917号
联系人:刘澍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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