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年合作区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项目(第*分区)招标公告 | 有效期: | ****-**-** 至 ****-**-** | 撰写单位: | **************** | 撰写人: | *** | (****-****年合作区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项目(第*分区))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年合作区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项目(第*分区)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合作区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项目(第*分区)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3,***,***.** 最高限价(元):3,***,*** 采购需求:查看 公共绿地进行Ⅱ级承包养护,养护范围包括**个地段及部分行道树和立体绿化养护: 1,新加坡城旁空地, 2,金河大街隔离带及两侧绿地 3,爱河大街两侧绿化带+隔离带(中心北路-文澜路) 4,洋河大街隔离带绿地+两侧(国门大道-中心北路) 5,英才街隔离带绿地+两侧(中央大街-中心北路) 6,科技街隔离带绿地(中央大街-文安路-中心北路-学府路) 7,金泉*路隔离带及两侧绿地、8,国祥路隔离带绿地+两侧 9,国瑞路隔离带绿地+两侧(银河大街-爱河大街) **,文庆路隔离带及两侧绿地+(鸭绿江大街-银河大街-爱河大街-洋河大街) **,体育馆东侧绿地 **,国门大道两侧绿地(鸭绿江大街-金河大街-黄海大道) **,金泉工业区内道路两侧绿地 **,黄海大道两侧绿地(水泥管厂前**号电杆-机场西路)+绿城紫金园外侧+学子园黄海大街侧绿地+博林印象黄海大街侧绿地+学府花园外侧 **,中心南路(爱河大街-鸭绿江大街)隔离带+两侧 **,银泉*街(中央大街-国门大道段)曙光车桥侧绿化带 **,国盛路隔离带(金河大街-银河大街-鸭绿江大街)+两侧、 **,中央大街隔离带及两侧绿地 **,沿江护岸绿地(新区大桥-滨江1号) **,大剧院路(银河大街-金河大街) **,温州城周边花坛 **,绿城紫金园周边绿地(黄海大街侧除外)、国安路(鸭绿江大街-银河大街) **,文永路(鸭绿江大街-银河大街)+金融大厦周边绿地+对面 **,文澜路(银河大街-金河大街) **,丹*路(国瑞路-文永路-断头路)+(文安路-永同昌路) **,仪表园园区绿地 **,江湾工业区绿地 **,永同昌路(鸭绿江大街-丹*路) **,金泉*路(银泉*街-黄海大道) **,金泉*路(金河大街-洋河大街) **,金泉*路(爱河大街-洋河大街) **,银泉*街(中央大街-国门大道) **,国土资源局门前绿地 **,黄金珠宝园周边绿地 **,体育馆-海龙道路两侧绿地 **,装备制造园区间路两侧绿化带+江山路 **,***** 株行道树养护**,**** 米立体绿化养护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1+1模式),养护管理期内考核合格的,继续顺延1年,若考核不合格的,1年到期协议终止不再顺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号文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时**分至****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银河大街***-1号)第*开标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号)等,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供应商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至开标现场用**锁进行响应文件的解密或在自己公司进行解密。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丹东市振兴区鸿安新村小区9#、**#1-2层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 开户行: ************ 账户名称: ****************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