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就其所需的公办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货服务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招标的标的是***********所需的公办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货服务商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以“张家港相知**”网站公示的城镇农贸市场农副产品平均销售**为基准价,按不同商品大类设置折扣率(不在公示范围之内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选择是否响应。
1.项目名称:大新镇公办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货服务商采购
2.项目编号:****-**-****-****
3.项目需求:鲜、冷荤菜、面粉及米面制品、素菜、调味品、南北干货;粮油类:包括大米、食用油;饼干及定制糕点类等采购配送。(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第*部分“项目需求”)
4.本项目标段设置:
①第*标段:大新实验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货服务商采购,供货人数约****人,采购预算约****元。
②第*标段:大新中心小学食堂大宗食材供货服务商采购,供货人数约****人,采购预算约****元。
③第*标段:大新中心幼儿园与新南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供货服务商采购,供货人数约 ***人,采购预算约****元。
5.本项目共设*个标段:供应商应分别制作、封装及投递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任意选择*个标段进行报价,也可以同时选择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不得在*个(含)以上标段同时中标。得标上限数为*,供应商最多只能中*个标段。
*、供应商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注:(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还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年不需要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张家港市教育局学校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入围供应商”****年度入围供应商;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2.本次采购活动将对投标单位进行信用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对投标单位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凡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文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招标信息发布
1.招标信息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招标”栏目发布。
2.公告期限:****年9月4日至****年9月**日。
*、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年9月4日至****年9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东方新天地**幢****室。
3.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本次采购文件工本费为***元/份,报名时以现金形式缴纳,文件*经售出,*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采购使用。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加盖公章);
(3)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张家港市教育局学校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入围供应商”****年度入围供应商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请各供应商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原件带至获取招标文件现场及开标现场审查。如有伪造或虚报,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供应商报名或获取招标文件资格。
5.答疑截止时间:****年9月**日**:**(北京时间),以邮件形式发至电子邮箱**********@**.***。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告知方式:采用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的方式告知,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提交投标文件接收时间、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年9月**日**:**-**:**(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9月**日**:**(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人:*伟
开标时间:***4年9月**日上午**:**(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大新镇行政审批局2楼开标室
*、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份,副本份数:*份;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银行汇款。须在***4年9月**日**:**(北京时间)前到达以下账户,逾期拒收并不得参加投标。
采购代理机构收取保证金的银行信息:
户 名:*******************
开户行:*************
帐 号:*************
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与投标文件*起送达开标地点(不要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其他补充事宜
(*)只有在*******************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并成功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实质性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大新镇人民政府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招标”栏目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张家港市大新镇平北路2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张家港市东方新天地**幢****室
联系人:* 伟 联系方式:***********
*******************
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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