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度土地估价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宁德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名单 | ***,左端挺,周鱼斌,阮克清,余根潮 | ||
总中标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德市闽东东路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梅峰路5号梅亭中华技校沿街综合楼*层西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号武夷花园A座*层 | ***,***.**元 | **.** |
采购包2: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号城南总部经济大厦**层 | ***,***.**元 | **.** |
采购包1(****-****年度土地估价服务采购项目工作*):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年度土地估价服务采购项目工作*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项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 |
采购包2(****-****年度土地估价服务采购项目工作*):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2-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年度土地估价服务采购项目工作* | 我公司完全响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的评估、补缴土地出让金(含个人划拨转出让)评估、涉及土地收储、收购、有偿收回时地价的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 我公司完全响应:(1)由评估机构辅助完成的项目,接受采购单位的监督管理;(2)组织机构内部专业人员依法、依规开展评估工作,对其出具的评估报告(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3)独立完成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项目再委托给其他评估机构;(4)对业务过程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采购单位报告;(5)涉及需调查、核实、取证等事项,应向采购单位申请协助办理;(6)按规范及要求编制完整的评估工作底稿,并经相关专业评估人员签字确认;(7)建立健全对评估报告的内部复核机制及内部管理的廉政监督机制;(8)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单位出具规范的评估报告(结论);(9)建立严格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录项目审核的过程及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不得参与以本项目相关的单位宴请等形式的商务活动;(**)服务时间内出现评估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在审核中出现差错超过采购单位评估业务要求时间且没有及时书面说明或者说明理由不充分的,采购单位有权按照委托合同约定进行通报处罚,因严重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内容虚假评估报告(结论)的,将不支付委托业务费用,终止其评估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及经济责任;(**)成交后,评估机构应在采购单位所在地设置临时办事点,应自中标之日起确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保证**小时畅通;(**)应自采购单位告知起**小时内按采购单位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应具备齐全的技术档案管理、质量控制;(**)应具备齐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审核时效工作制度、廉政监督制度等; | 我公司完全响应:****-****年度 | 项 | 我公司完全响应: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出具评估报告(报备系统出现故障,无法完成报备除外) | ***,***.** |
采购人代表: | *** |
评审专家: | 左端挺 、 周鱼斌 、 阮克清 、 余根潮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以采购包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以下按照1.5%计取,***-****按照0.8%计取。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先以转帐或电汇付款方式*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东侨分公司,开户行:********,帐号:******************。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纸质版技术、商务、报价投标文件正本1套,副本2套。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年度土地估价服务采购项目工作*:0.6*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年度土地估价服务采购项目工作*:0.6*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包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共有**家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其中1、福建厚德地产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限内解密;2、大正地诚(福建)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未提供本单位税收缴纳凭据,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般资格证明文件”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条款,故资格性审查不通过。其余**家供应商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包2: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共有**家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其中1、福建厚德地产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限内解密;2、福建居安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正衡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福建)有限公司未缴纳投标保证金;3、大正地诚(福建)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未提供本单位税收缴纳凭据,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般资格证明文件”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条款,故资格性审查不通过,其余9家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均通过;4、*****************为包1中标候选人,其参与的合同包2按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处理,剩余8家供应商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名称:********
地址:宁德市闽东东路5号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梅峰路5号梅亭中华技校沿街综合楼*层西侧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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