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合同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合同名称:铜陵市结建人防工程数、质普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变更信息
变更事项:采购合同
变更内容:
1、将原合同“1.4履约保证金”改为如下:
1.4 履约保证金
乙方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若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
1.4.1 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合同金额的2.5%;
1.4.2 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中标人可以通过转账、网银支付、汇票、支票、本票、保险、保函等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
1.4.3 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 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1.4.4 甲方在履约验收后按照相关规定及时退还。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 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
2、将原合同“1.5 预付款”改为如下:
甲方需要支付预付款。若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则:
1.5.1 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此项目为预采购项目,采购人支付本项目合同金额的 **% 为预付款;;
1.5.2 预付款的扣回方式:双方协商确定;
1.5.3 预付款的担保措施: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金额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
3、将原合同“1.6 资金支付”改为如下:
1.6.1 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
1.6.2 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此项目为预采购项目,采购人支付本项目合同金额的 **% 为预付款;剩余款项按照待项目完成并经验收合格成果文件递交成,数据兼容省办系统符合省办要求,在收到供应商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金额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
4、将原合同“2.5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改为如下:
2.5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此项目为预采购项目,采购人支付本项目合同金额的 **% 为预付款;剩余款项按照待项目完成并经验收合格成果文件递交成,数据兼容省办系统符合省办要求,在收到供应商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金额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
变更日期: ****-**-**
*、其他补充事宜
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是原合同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本补充协议约定的事项外,原合同其余条款继续有效。本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条款相冲突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铜陵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电 话:****-*******
*、附件
附件信息: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