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于****年9月**日组织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第*次)进行公开竞选,经评审,确定了中选候选人,现将结果及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第*次)。
*、成交候选人
1.第*成交候选人:*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元/年;
2.第*成交候选人:*川普天信律师事务所,******元/年;
3.第*成交候选人: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元/年。
*、公示期:1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结果存有异议或意见,请通过来访或书面来函方式提出,并对提出的问题提供相关线索或可供调查的证明。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通讯地址:*川省广安市前锋区**桥路**号4幢
联系人及电话:*** ***********
**********
****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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