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电动汽车充电站点建设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泗县电动汽车充电站点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地址 | 泗县林业局3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宿州市埇桥区胜利路和园小区**栋****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 ***********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牵头人:安徽蔚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成都美厦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中建国信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牵头人:朗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中建*局集团有限公司 | 牵头人:浙江桩甲车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联合创设计有限公司、安徽汇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虹城街道国防路 **** 号;*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段***号1 栋**层****号;湖北省老河口市经济开发区环*路北侧 | 无锡新吴区净慧东道***号1楼;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2号;武汉市关山路***号 |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 ** 号大街 ** 号 2 幢 **** 室;吉林省长春市*道区吉林大路***号;宿州市萧县龙城镇中山南路西龙虎路南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 (约*********.**元) | **.**% (约*********.** 元) | **.** % (约*********.**元) | |
工期(日历天) | ***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日历天)+**年运营期 | ***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日历天)+**年运营期 | ***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日历天)+**年运营期 | |
质量标准 | ①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及招标人要求;②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③运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 ①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及招标人要求;②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③运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 ①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及招标人要求;②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③运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 | / | / | |
***理 | ** | 潘世昌 | 崔淑兵 | |
证书名称 |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鄂**************** | 鄂**************** | 皖**************** | ||
设计负责人 | *** | 郭兆君 | 沈厚林 | |
证书名称 | *级建筑师注册证书 | *级建筑师注册证书 | *级建筑师注册证书 | |
*********** | *********** | *********** | ||
综合评估得分 | **.** | **.** | **.**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览表附件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公示时间 | ****年9月**日-****年9月**日 | |||
招标代理费 | ******元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下午2:**-5:**)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投诉受理单位 | ********** | |||
单位地址 | 泗县朝阳路 *** 号,泗县住建局 7 楼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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