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就****************购买****-****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项目名称:****************购买****-****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
****年8月**日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媒体上发布公告。
*.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年9月**日
评标地点:维也纳国际酒店(信阳火车站天润广场店)7楼会议室(浉河区人民路与民权街交汇处西南角)。
*.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年
服务地点:招标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
服务期:两年
第*中标候选人:河南荟智源策(信阳)律师事务所
投标报价:******.**元/年
服务地点:招标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
服务期:两年
第*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年
服务地点:招标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
服务期:两年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自****年9月**日至****年9月**日止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南路***号**号楼3单元2层东
联系人:***
电子邮箱:******@***.***
联系方式:***********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联系电话)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 *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途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谨对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表示感谢!
**********
****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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