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第*实验小学(原第*小学)边坡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宁自治县第*实验小学(原第*小学)边坡工程已由上级部门单位以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单位*************,建设资金为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公告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
2.1项目名称:镇宁自治县第*实验小学(原第*小学)边坡工程;
2.2项目地点:镇宁自治县第*实验小学;
2.3建设规模及内容:边坡工程锚杆(孔径φ**,*级锚杆钢筋φ**,钻孔、制作、安装及灌浆);钢筋网喷射砼(厚***,单层网,*级钢φ6网筋、*级加强钢筋φ**);泄水孔、清坡、截(排)水沟等;
2.4计划工期:**个日历天 ;
2.5招标内容:项目施工图和招标工程量全部内容以及答疑纪要、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所示全部要求。
3.1具备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体要求: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含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②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具体要求: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等渠道查询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加投标。
注:☆1、开标时须提供(①-④项)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装入档案袋与投标文件*并递交;开标时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材料未*并递交的、提供的材料不齐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09月**日至 ****年**月**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含电子文件),(地址:镇宁自治县金兰湾J栋**楼**-2号)。
4.2招标文件每套获取售价***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地址:镇宁自治县金兰湾J栋**楼**-2号)。该项目采用纸质现场开评标。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8、异议与投诉及其他
联系人:*发刚 (电话 ***********)。
其 他:无。
踏勘要求:招标单位不组织踏勘,参与投标单位自行踏勘,安全自负、费用自理。
9、投标保证金额及项目招标代理费
(1)本项目需提交投标保证金:****.**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照相关法定标准收取(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年**月**日17:** 之前。(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交纳,单位投标的投标保 证金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4)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按黔价房[****]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5)开户银行及账号单位名称:安顺正盛招标有 限公司,开户银行:****************)。帐号:**********************。(6)结合安顺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试行企业承诺函的通知)本项目接受企业以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投标保证形式;(7)结合安顺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试行企业承诺函的通知)本项目接受企业以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投标保证形式;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政务大楼8楼 | 地址: | 镇宁自治县金兰湾J栋**楼**-2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发刚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手机号码: | *********** | 手机号码: | *********** |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