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安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中心项目 | ||
品目 | 装修工程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海安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范自荐,顾鹏,肖锋 | ||
总成交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安市高庄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安市江海东路**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 | ****************** | 苏州市高铁新城南天成路**号 | **(均分制) | ******元 |
工程类 |
名称:海安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中心项目 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设计、施工、采购、试运行、交付使用和培训、服务、指导维护等工程内容和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工作。 施工工期:**日历天。设计服务期:成交人签订委托合同后5日历天内提交经采购人审核批准的深化设计方案文本(期间须根据采购人的要求,逐轮对方案进行优化、深化、完善,最终通过采购人的审核批准);优化、深化方案设计审核批准后**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并达到施工图设计的深度要求,有效指导施工,施工图设计文件须通过相关单位会审及审查。施工服务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苏************ |
肖锋、顾鹏、范自荐
按苏招协(****)***号收费标准的**%计算,金额:****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海安市高庄路***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海安市江海东路**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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