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年《咸宁市咸安区**通信基础设施基站选址规划****-****》采购项目**(第3次)进行国内单*来源采购,本项目由两次公开比选失败转单*来源采购。谈判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供应商递交的应答文件的评审和谈判,根据谈判结果,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如下:
谈判小组成员3名,谈判小组于****年**月1日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递交的应答文件进行了评审和谈判工作。
(1)单位名称:************
(2)最终报价:不含税总价*********币
(3)质量: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天内完工。
(5)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6)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具备有效的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
本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年**月1日至****年**月4日,共3天。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联系人(采购代理):*** 联系电话:***********
联系人(业主代表):*** 联系电话:***-********
接收邮箱:**************.****@********.**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供应商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或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公司名称:************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精武路***号越秀国际金融汇**写字楼****室
电话:***********
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月1日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