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静配中心建设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安溪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溪县河滨南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吉路星光耀广场**号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静配中心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改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章资格审查与评标,*、评标, 7、评标方法和标准,商务项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证书 | 3.**** |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害物质过程控制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上证书全部都有得3分,4个得2分,3个得1分,2个或以下不得分。(提供证书及网上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
企业实力 | 3.**** | 1、投标人具有公安部出具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级及以上资格的的1.5分。 2、投标人被省级或以上科学技术厅认定为技术研究中心单位的得1.5分 |
修改为: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技术能力 | 3.**** | 投标人提供合理用药软件产品带有****或***标识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材料:符合①处方自动点评性能满足≥***张/秒(检测值)得1.5分;②处方审核提醒处理性能满足***用户开发平均响应时间≤0.5秒(检测值)得1.5分,满分3分,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符合不得分。 |
业绩 | 3.**** | 投标人提供近*年以来承建过静配中心相关系统及设备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3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项目签约合同复印件佐证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无
名称:*****
地址:安溪县河滨南路***-***号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安吉路星光耀广场**号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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