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安装保养维护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光明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安装保养维护服务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1. 服务范围:光明街道综合性文化中心; 2. 服务内容:为场馆设备设施提供安装保养维修服务,保障场馆设备的正常运行。 3. 服务要求:功能室多处地方需要增设照明灯,机房增设散热设备,楼梯增设防滑条,中央空调风管机更换主板及加雪种等,场馆内多处设备设施等损坏等需要维护维修 ,天花板开裂需要修补等。 |
项目预算金额:*****.**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公共服务办
地址: 深圳市光明街道光翠北路6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年**月6日
备注:
*、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3个自然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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