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负责县直机关事务管理、保障、服务工作,组织起草机关事务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二)组织拟订县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研究指导机关事务改革与发展。(三)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厅级以上领导同志在建始县开展公务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来我县检查指导工作的州领导同志、州直部门领导同志的服务保障工作;县外以“四大家”名义来我县考察调研的党政领导同志的服务保障工作;来我县检查工作的巡视组、考核组、督查组等;应县委县政府邀请来县考察、协助工作的专家、教授、知名人士;来县考察投资或洽谈合作项目的人士;来县采访的媒体记者及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来宾服务保障工作。(四)负责县内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和指导工作。(五)负责县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和指导监督工作。(六)负责县委县政府指定办公区的园林绿化、卫生保洁、安全保卫、机关食堂建设管理等工作。(七)负责来县任职(挂职)县领导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