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基础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环保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桥梁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古建筑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河湖整治工程、输变电工程、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电梯安装、维修B级;拆除工程、温室大棚工程、边坡护理工程、体育场工程、土石方工程、地质灾害整理工程、管道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实验室净化及装修工程;铝塑门窗工程;金属门窗工程;金属制品、电线电缆承装(修、试)工程施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土地治理、开发、复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