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设工程设计;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特种设备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勘察;文物保护工程勘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工程管理服务;建设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水运工程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对外承包工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