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为本公司接洽以下业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堤防工程专业承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以上项目凭资质证书经营)、土地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