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制订公共资源进场交易业务操作规程,拟定全县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和交易项目目录,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承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作;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维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秩序。依法开展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与其他产权交易、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等业务活动;核验市场主体、中介机构资源及进场交易项目资料;为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工作提供监管平台,对交易各方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进行纠正和指正,对违法违纪问题进行阻止;见证公共资源进场交易全过程,确认交易结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