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电子产品及软件开发、销售:网络综合布线;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施工;消防设备工程施工;弱电系统工程施工;多媒体教学系统工程施工;工程咨询;设备监理;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通讯器材(地面卫星接收设施及无线电发射设备除外)、仪器仪表、办公设备、计算机耗材、纸张、工矿机械配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